對大氣污染防治違法行為“零容忍”
- 發佈時間:2015-07-03 02:31:40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李海濤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對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進行了第二次審議。在6月30日的分組審議中,一些常委會委員提出,必須提高環境違法成本,嚴厲打擊違法行為,依法進行問責。
“現實中,一些企業為了獲取利潤,與監管部門形成貓鼠關係,等到監管過後的晚上或週末偷偷排放‘三廢’。要制約這些行為,就要在法律上給予極大約束,採取經濟上的重罰,讓這些違法企業不想排、不敢排。”梁勝利委員認為,對大氣造成污染最嚴重的來自於企業排放,特別是高利潤、高污染企業的排放。法律責任在這方面定的門檻過低,企業違法成本過低,起不到震懾作用。
在張興凱委員看來,對污染嚴重而又不執行停産、停業的企業和個體組織,僅給予經濟處罰是不夠的,還應該用停電、停水、斷氣等手段強制企業停産停業。
韓曉武委員強調説,要對大氣污染防治違法行為“零容忍”,對環境監測設備弄虛作假、施工揚塵污染防治不到位等違法行為要加大經濟處罰和刑事處罰力度,不僅要讓排污的企業在經濟上感覺到違法成本太高,而且,對情節嚴重的,必須依法追究責任人員特別是企業領導人的刑事責任。要加大對企業治污設施“建而不運”、“運而不足”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建立對企業生産全過程的線上監控。
農村秸稈燃燒問題也引起了委員們的關注。在農村秸稈綜合利用方面,董中原委員認為目前存在“秸稈處理補貼少、支出多,農民缺少積極性;秸稈利用投入高、經濟效益低,企業不願意生産經營;秸稈綜合利用技術不成熟;秸稈綜合利用資金投入不足;政策措施制定與落實有待加強”等五方面問題。
為此他建議,一是設立秸稈利用風投資金,促進大規模工業化秸稈利用項目研發和科技成果的生産應用,鼓勵企業積極引進、開發先進實用的秸稈收集、儲運、利用等技術工藝和裝備。
二是探索秸稈利用新途徑,進一步推動農村秸稈綜合利用。圍繞改善農村居民生活燃料結構,著力提高秸稈加工能力。依託秸稈飼料化,建設一批秸稈飼料化生産基地。鼓勵發展秸稈食用菌基料産業,積極扶持秸稈育苗基料、花木基料、草坪基料等生産企業,促進秸稈基料産業快速發展。
三是建立多模式互為補充的農村秸稈收集貯運服務體系。應探索建立有效的秸稈田間處理、收集、貯存、運輸系統模式,鼓勵發展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壯大農民經紀人隊伍,提供秸稈收集貯運綜合服務。
四是加大政策支援力度,進一步促進農村秸稈有效利用。應明確政府對秸稈綜合利用的主要責任,加大推進秸稈科學研究力度,以及政策和資金支援力度,進一步細化財政補貼、稅收減免等政策和措施,完善相關公共服務。
為防治大氣污染出臺車輛限行政策,曾廣受爭議。草案一審稿對機動車限行給出了法律依據:地方政府可根據本行政區域大氣污染防治的需要和機動車排放污染狀況,規定限制、禁止機動車通行的類型、排放控制區域和時間,並向社會公告。二審稿提高了門檻,增加了限行政策“應當徵求有關行業協會、企業事業單位、專家和公眾等方面的意見”的表述。
“這不足以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不足以防止公權對私權的限制,會讓老百姓擔心徵求意見成為走過場的形式。”李安東委員認為,法律應該有更過硬的約束條件,比如限行必須經過各級人大或國務院交通運輸部門批准,對公民已經繳納的稅費應當按比例償還等。
任茂東委員認為,在治理大氣污染的過程中,要儘量少用行政手段限購限行,而多用經濟手段限制行車。“鼓勵多乘公共交通,或者鼓勵使用自行車,污染自然就減少了。”
馬志武委員建議要結合大氣污染的特殊性,對環境保護法予以創新。要從源頭上解決違法成本低、執法難的問題,達到用法律保護生態環境的目的。“尤其是在區域大氣污染問題方面要細化體制、制度和機制的創新,要區分各自的責任,要建立統一規劃、統一舉報機制、統一監測、統一應急、統一污染排放總量分配體制、統一排污交易體制以及統一大氣污染治理市場化體制等。”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