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排污費最高可加二倍徵收
- 發佈時間:2015-06-30 15:31:47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從7月1日起,安徽省將提高排污收費標準,對超標準排污企業最高加二倍徵收排污費。
據安徽省物價局副局長袁之應介紹,新的排污收費標準為:廢氣中的氮氧化物排污費由每污染當量0.6元調整至1.2元;污水中的化學需氧量、氨氮和五項主要重金屬污染物排污費由每污染當量0.7元調整至1.4元;二氧化硫排污費每污染當量為1.2元。
據悉,此次排污費採取差別收費政策,企業污染物排放濃度值超過規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或者企業污染物排放量高於規定的排放總量指標的,按收費標準加一倍徵收排污費;同時存在上述兩種情況的,加二倍徵收排污費。
企業生産工藝裝備或産品屬於《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規定的淘汰類的,也要按照收費標準加一倍徵收排污費。企業污染物排放濃度值低於規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以上的,減半徵收排污費。
袁之應表示,安徽目標到2017年,全省空氣品質總體改善,重污染天氣較大幅度減少,優良天數逐年提高,可吸入顆粒物平均濃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力爭到2022年或更長時間,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全省空氣品質明顯改善。(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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