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委會公佈希臘債權人提出的改革清單
- 發佈時間:2015-06-29 10:17: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布魯塞爾6月28日電(記者趙小娜)歐盟委員會28日首次公佈國際債權人提出的解決希臘債務危機的協議草案,草案羅列了債權人要求希臘實施的改革措施。
歐委會在公告中説,鋻於希臘即將對此草案進行全民公決,為保證資訊公開透明,特予以公佈。該協議草案由債權人三方——歐委會、歐洲央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共同提出,所列條款充分考慮了希臘政府6月份先後提交的四份改革方案。
希臘議會28日淩晨通過一項議案,決定下月初就國際債權人提出的協議草案舉行全民公決。
債權人25日提交的協議草案計劃將現有希臘救助協議再延長5個月至11月底。其間,希臘可獲得四筆共155億歐元貸款,包括在6月30日之前發放18億歐元貸款。
歐委會公佈的改革清單是希臘得到上述援助的條件。草案要求希臘繼續在債權人的“監管”之下,實施一系列緊縮和改革措施。例如,債權人要求希臘今年實現相當於國內生産總值(GDP)1%的基本財政盈餘,明年達到GDP的2%,2017和2018年分別達到GDP的3%和3.5%。而希臘此前提出的條件是今明兩年基本盈餘分別達到GDP的0.8%和1.5%。
自新政府上臺以來,希臘一直拒絕削減養老金。債權人在協議草案中要求希臘今年下半年削減相當於GDP0.25%至0.5%的養老金支出,2016年削減金額達到GDP的1%。協議草案還要求希臘在2022年之前將退休年齡提高到67歲。
增值稅稅率也是希臘債務談判中的主要障礙之一。債權人希望通過調整增值稅稅率在2016年實現相當於GDP1%的增收。具體來説,餐飲業等行業稅率上調至23%,水、酒店、能源與基本食物稅率為13%,藥品、書籍稅率為6%。但希臘政府希望在基本商品與旅遊服務方面維持較低增值稅稅率。
另外,希臘希望債權人對債務進行減計,但歐委會公佈的草案中沒有提及相關內容。
希臘認為,最新協議草案部分跨越了新政府設定的“紅線”,繼續讓步的空間已經很小,因此于26日晚間結束了談判進程,轉而訴諸全民公決。
今年2月份,希臘新政府與國際債權人達成協定,將原有救助協議延長4個月至今年6月底。在此期間,希臘應向債權人提交改革措施清單,該清單獲得債權人同意後希臘可獲得剩餘的72億歐元救助貸款。
過去幾個月,雙方始終未能就改革措施達成協定。希臘應于6月30日償還IMF約16億歐元貸款。隨著希臘政府資金逐步耗盡,希臘債務違約甚至退出歐元區的風險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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