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三大機制防範流轉風險
- 發佈時間:2015-06-25 05:33:28 來源:重慶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年來,我市土地經營權流轉改革的勢頭不弱,據統計,有的區縣土地流轉面積已超過承包土地面積的一半以上,流轉率低的也在20%以上。
通過土地經營權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這是農業發展、農村土地經營改革的趨勢。但是,土地經營權的流轉,需要“依法、自願、有償”的有序流轉,不能片面追求快和大。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目前我市在土地經營權流轉改革中,急需建立起三大機制,以防範經營權流轉中的風險。
規範流轉程式,防範因程式不合法帶來的風險
依法,是土地經營權流轉的基礎,也就是説要嚴格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規定的“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必須是承包土地的農戶與流轉土地的業主雙方簽訂合同,或由農戶寫委託書,委託村民小組或村民委員會統一流轉,並簽訂流轉合同。
可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一些流轉合同在農戶沒有委託手續的情況下,只由村民小組長與業主簽訂合同,在合同書後面附一份農戶流轉面積的名單。在一些農戶與農戶之間、農戶與專業大戶之間的土地流轉中,甚至連一張雙方簽字的紙條都沒有,只有口頭協議。 (下轉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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