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誠信確保食品 可追溯體系實施
- 發佈時間:2015-06-25 01:30:48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週視點
早從20 世紀90 年代,美國、歐盟和日本等許多國家和地區通過建立追溯制度推進食品品質安全管理,使食品安全生産受到全程監控。在今年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上,食品可追溯體系建設仍是人們熱議的話題。
所謂“可追溯”,是一種還原産品生産全過程和應用歷史軌跡以及發生場所、銷售渠道的能力,以發現食品鏈的最終端。1997年,歐盟為應對瘋牛病事件,開始建立食品品質安全追溯體系,先後制定了20多部食品品質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特別是從2000年頒布的《食品安全白皮書》到2002年生效的《食品基本法》,建立起一套較為完備的食品品質安全法律、法規體系。《食品安全白皮書》首次把“從田間到餐桌”的全過程管理原則納入衛生政策,強調食品生産者對食品品質安全所負的責任,要求所有的食品和食品成分具有可追溯性。而《食品基本法》則要求從2005年1月1日起,凡是在歐盟國家銷售的食品必須具備可追溯功能,否則不允許上市銷售,不具備可追溯性的食品禁止進口。
2011年,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了《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將食品可追溯性與召回作為食品安全問題的預防控制要求提出。專業化的監管機構、現代資訊技術、嚴格的法律和制度建設,成為美國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的三大基石。應該説,建立食品可追溯體系是全球趨勢,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可能獨善其身,置身其外。
我國正在逐步建立和恢復食品安全誠信體系,人們不再相信天花亂墜的廣告,如何多環節地控制食品安全,讓食品生産過程從幕後走到前臺,更加透明,食品可追溯責無旁貸地成為最佳選擇。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國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産經營者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保證食品可追溯。國家鼓勵食品生産經營者採用資訊化手段採集、留存生産經營資訊,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新法從國家層面提出了建立食品全程追溯制度,為保障食品全産業鏈的安全提出了新要求,也為食品安全又配了“一把鎖”。
筆者看來,要使建立起來的可追溯體系真正發揮作用,實現對食品安全的管理,“誠信”是成功的關鍵。經營者如果缺乏誠信,資訊採集錄入就無法保證真實可靠。食品安全最終是要靠人的管理,經營者的誠信是可追溯體系的基礎,保障食品安全的“利器”。當然,除了經營者的誠信,還必須仰仗監管部門的監管和企業的品質安全控制,以及法律法規的完善、標準化體系的建設、公眾的參與度等等。
一年一度的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已舉辦多年,我們看到,公眾的參與度明顯增加,食品從業人員的誠信意識也在逐年增強。而從業者誠信意識的增強,讓我國農産品品質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得以順暢進行,基石更加牢固,消費者更加放心。
時下,在全民關注食品安全的大背景下,“網際網路+”正悄然改變著農業上中下游的連結模式,並深入到從生産(種植、養殖)、加工到銷售的農業産業鏈的各個環節。正是這個“網際網路+”,將讓我們體會一把食品可追溯帶來的愉悅:當我們到超市購物時,只要用手機刷一下食品包裝上的二維碼或輸入食品編碼,就可以了解到該産品從種植、加工到流通銷售的全部資訊,讓我們看得明白,吃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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