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賊都出獄了車該找誰賠?

  • 發佈時間:2015-06-24 11:31:18  來源:濟南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賊都出獄了,我的車找誰賠。”近日,市民劉先生向黨報熱線反映,偷車賊被抓近1年,直至出獄都未見賠償,想要追償卻只能另行起訴。

  市民反映

  2014年6月,因剛購買的價值2000元的電動車被盜,劉先生向道德街派出所報警。2個月後,派出所工作人員告知,案件已被破獲,偷車賊抓到了。“跟我説追償的事兒讓我等消息,可一等就等了1年。”2015年6月18日,一直沒接到消息的劉先生來到道德街派出所諮詢追償事宜,卻得知,服刑6個月後,偷車賊現已刑滿釋放。若要追究賠償問題需自行起訴偷車賊。

  “案子都破了,賊也抓到了,為什麼一直不賠車?”劉先生表示,現在賊都出獄了,不知該如何起訴。而且,之前一直以為報了警、賊也抓住了,就可以等著追回車子,從來沒人提醒他要追償還需起訴。

  派出所回應

  6月23日,道德街派出所工作人員稱,案件破獲時,劉先生丟失的電動車並未被追回。按照相關規定,需在刑事訴訟時附帶民事訴訟追償事宜,對為何沒有提起民事訴訟一事“不清楚”,其他問題,除當事人外不方便透露。

  律師觀點

  對此,山東源誠律師事務所王軍律師表示,公安機關破獲案件、追贓成功後,公安機關會直接將贓物退還失主。如贓物未被追回,可在刑事訴訟前,由當事人向檢察機關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要求。目前,盜竊電動車的嫌犯已被審判,只能由失主劉先生另行起訴盜車者追究民事責任。山東泉舜律師事務所李善平律師表示,公安機關必須將刑事案件進展情況向當事人通報,雖並無強制性規定需告知追償方式手段,不過實際操作中,公安機關一般會在當事人問及追償問題時作出主動提示。(本報記者 郝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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