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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電“超齡” 三成多消費者仍在使用

  • 發佈時間:2015-06-24 10:12:00  來源:北京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東西還好著呢,能用為什麼要換?”這是很多家庭在使用家用電器時的心態,認為東西只要還能用就沒有“換新”的必要。不過業內人士提醒,其實每一台家用電器都有自己的安全使用年限,超過這個安全年限繼續使用,出現安全事故的風險便會加大。超期服役的家電內部零部件和線路會出現老化,容易引發火災,甚至是有毒物質的泄漏。為了安全起見,“超齡”的家電該“退休”時還是得“退休”。

  三成多消費者用“超齡”家電

  “開始我以為是産品出現了品質問題,後來維修家電的師傅聽我説這水壺已經使用5年了,告訴我説這超過了電水壺的安全使用年限。”家住海澱區的王先生近日險些遭遇一場火災。上週日,王先生早起準備像往常一樣將電熱水壺接滿水燒開泡茶,不料將空水壺從插電的底座上拿起的一瞬間,火苗蹭地燒上來了。

  “真是驚險,不過按理説平時水燒開後,這電水壺的開關就會自動跳到斷電模式,不會這樣幹燒一晚上,也幸虧早上燒起來的時候我已經醒了,否則後果不堪設想。”王先生回憶起這次事故,很是後怕。

  事實上,類似王先生這樣的遭遇並不罕見。市民汪女士前段時間還在跟其所住小區裏的街坊鄰居炫耀她家一台老彩電用了十幾年了還能看,結果最近在看的時候突然冒起黑煙,所幸及時切斷了電源才沒釀成大禍。

  記者在羅莊南裏社區隨機採訪時發現,大多數人都認為家電是耐用消費品,用的時間長些沒什麼大問題,“用到不能用再換”。相關數據顯示,我國有高達45.3%的消費者不知道家電還存在使用年限,超三成消費者家中存在“超齡”家電使用現象。

  不少電器未標明使用年限

  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數消費者在購買家電的時候並不清楚家電有安全使用年限一説。特別一些家電企業還宣稱“終身保修”,更是令消費者誤以為只要使用得當,不出故障就可以一直用下去。

  記者昨日走訪北太平莊和安貞橋的兩家電器賣場時發現,除了電器本身貼有能效標準的標簽外,並沒有發現出廠日期和類似安全使用年限的標簽。記者詢問空調銷售區域的銷售人員,是否知道他所銷售的空調産品安全使用年限是多久,該工作人員只是籠統地説:“品質好一點的肯定耐用一些,一般3年內出現品質問題可以保修。”並沒有正面回答記者的問題。

  其實,早在2007年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審批的《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細則》中,就包括了廠家要對其生産的家電標明安全使用期限,並規定安全使用期限從消費者購買之日計起。

  業內人士介紹,按照相關規定,生産廠家有責任盡到相應的提醒義務,採取有效途徑,如産品説明書,或在産品的醒目位置標明産品的安全使用年限,提醒消費者在使用年限到期前予以更新、更換。

  專家:家電應定期保養檢修

  家電産業(市場)研究專家、中國電子商會副秘書長陸刃波告訴記者,《細則》中關於“廠家要對其生産的家電標明安全使用期限”並非強制性要求,不過他還是認為企業應該是要告知消費者的。

  在他看來,由於各類家電産品的功能原理不同,消費者的使用頻次以及保養習慣存在差異,家電的安全使用年限的確存在一些不確定性,一概而論尚有不妥。而且一些生産企業也擔心如果電器壽命過短會引起消費者對産品品質的質疑,進而影響銷量。行業的複雜性決定了《細則》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存在一定的難度。

  但他提醒消費者,自己在購買家電的時候要多留個心眼,還是多問問銷售人員自己所購買的電器通常的安全使用年限是多少。買回家後,在使用的過程中也要定期檢查一下電路是否正常,一旦接近或超過了安全使用年限,這些家電可能會成為“不定時炸彈”。

  “該換新的時候一定記得要換新的,否則得不償失。”一位從事家電維修數十年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千萬別捨不得淘汰舊的家電,其實這些“超齡”家電不僅危險,而且也很耗電,通常超齡家電的耗電量要比原耗電量多40%。(張茜嵐)

  相關連結

  部分家電安全使用年限參考

  高壓鍋 5-8年

  燃氣灶 8年

  電熱水器 8年

  彩色電視機 8-10年

  空調 8-10年

  電冰箱 12-16年

  個人電腦 6年

  電熨斗 9年

  電熱毯 8年

  電飯煲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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