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南係入場受阻 欲自行召開股東大會
- 發佈時間:2015-06-24 01:00:17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23日,*ST新梅在一片爭議聲中召開了2014年股東大會,該公司第一大股東開南係被阻止進場,上市公司董事會提交的8個議案均以剛剛超過50%的贊同涉險過關。不過這並非這場事關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爭鬥的結束,開南係方面表示,將啟動自行召開股東大會,罷免不作為的董事。
*ST新梅公告顯示,當天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數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比例為33.29%,當天股東大會審議《2014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公司2014年年度報告及摘要》《公司2014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等8項議案,同意票數均在50%至51%之間。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表決結果並未計入開南係持有的16.53%的股權。
*ST新梅阻止開南係參加股東大會,理由是認為其股東資格處於效力待定狀態。6月18日,*ST新梅公告宣佈,鋻於寧波證監局出具的“[2015]1 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的關於請求判令王斌忠通過其實際控制的上海開南賬戶組買入上海新梅股票行為無效的訴訟,以及其他相關情形,公司決定不允許王斌忠所實際控制其股票賬戶的相關法人(上海開南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蘭州鴻祥建築裝飾材料有限公司、蘭州瑞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升創建築裝飾設計工程中心、上海騰京投資管理諮詢中心、甘肅力行建築裝飾材料有限公司)出席公司2014年度股東大會並不認可其表決權。
開南係方面表示,上述各項議案在其16.53%的表決權未被計入的情況下涉險過關,將調查其中有無貓膩。開南係方面強調,在司法機關、行政機關沒有明確作出限制其權利的司法或者行政裁決前,新梅董事會限制一致行動人權利的行為都是非法的、無效的。鋻於上海新梅現任董事的違法行為,其認為現任董事不具備合法性,一致行動人除了將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外,將繼續行使自己股東權利,啟動自行召開股東大會,罷免不作為的董事。
今年2月,*ST新梅原第一大股東上海興盛將包括王斌忠及開南賬戶組等一共16個主體作為被告,上海新梅作為第三人,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令自2013年10月23日起,各被告買賣第三人股票的行為無效,判令各被告拋售2013年10月23日當日及後續購買並持有的第三人已發行股票所得收益人民幣1.75億元賠償給第三人。2015年6月11日,上海興盛向法院將上述訴訟請求變更為:判令全部被告在持有上海新梅期間,除分紅權外,均不得享有其他股東權利;判令全部被告持有上海新梅的股票,自寧波證監局行政處罰生效之日起,三年內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此前,2015年5月6日,上海新梅以王斌忠及6個一致行動人為被告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令被告買入原告股票的交易行為無效。開南係方面則在今年3月將上海新梅告上法庭,要求撤銷董事會有關決議,以及停止該公司原審計機構對2014年的年度財務審計。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