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氣污染納入城市網格監管
- 發佈時間:2015-06-20 07:5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濟日報北京6月19日訊 (記者 楊學聰)環保責任落實到基層,大氣污染防治納入城市網格監管,年底前建立污染物排污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確保排污成本不低於治污成本……今天,北京市政府發佈《關於進一步健全大氣污染防治體制機制推動空氣品質持續改善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北京大氣污染治理再出“重拳”。
《意見》涉及健全監管體系、落實排污者主體責任、完善公共政策、提高監管執法能力、嚴格督查考核問責、推進區域協同發展等共18條措施22項任務,體現了政府主導、企業施治、全民參與、依法促治、嚴防嚴治、區域協同的原則。
依據《意見》,北京將健全市、區縣、街道(鄉鎮)3級大氣污染防治監管體系。2016年年底前,各區縣政府制定實施本轄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將目標任務細化分解到各街道(鄉鎮)和有關部門,街道(鄉鎮)要有專門的機構和人員負責環保工作。
北京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9月底前,北京將研究把大氣污染防治等環保工作納入網格化城市管理平臺,將環保職責具體落實到各街道(鄉鎮)和社區(村),建立以基層網格為單元的污染源動態更新與管理機制。各區縣要將轄區分為若干環境監管網格,逐一明確監管責任人,健全分級分類處理和上報反饋制度。2016年年底前,各區縣環保網格化管理將完成50%以上,2017年年底前完成75%以上,201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意見》同時提出,進一步完善大氣污染防治公共政策,通過公共財政政策、環境稅費政策、金融信貸管理政策、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制度、大氣環境容量約束制度5項公共政策“齊上陣”,加大大氣污染治理推進力度。
據了解,今年年底前,北京將建立污染物排污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保證排污成本不低於治污成本,引導排污單位主動加大污染治理力度。2016年年底前,北京將把企業環境行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建立環境違法“黑名單”制度,列入環境違法“黑名單”的失信企業,在政府採購、投融資等方面將被依法限制或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