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食品出問題交易平臺需擔責
- 發佈時間:2015-06-17 13:29:23 來源:今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王紹芳)昨天,以“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為主題的“天津市2015年食品安全宣傳周”主會場活動在天津禮堂正式啟動。國務院法制辦相關負責人現場詳細解讀了新版食品安全法。
市市場和品質監督管理委員會總監李志勇稱,網購食品越來越熱,根據該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未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審查許可證,或者未履行報告、停止提供網路交易平臺服務等義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令停業,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消費者通過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購買食品,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入網食品經營者或者食品生産者要求賠償。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網食品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由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賠償。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賠償後,有權向入網食品經營者或者食品生産者追償。
一些違法行為的懲罰金額上限由原來的10倍提高到現在的30倍、問責追究刑事責任等新措施,將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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