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新食品安全法開展“半月談”
- 發佈時間:2015-06-17 08:33:52 來源:天津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 徐楊 蘇曉梅 見習記者 曲晴)昨天上午,本市啟動2015年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利用半個月的時間開展食品安全“進社區、進學校、進工廠、進超市、進餐館”活動,提高市民食品安全知識。記者從活動啟動儀式上了解到,今年4月份修訂通過的新食品安全法將於10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部有“史上最嚴”之稱的食品安全法在特殊食品監管、網路食品交易、民事賠償責任、行政處罰力度等方面呈現出諸多亮點。本市正在貫徹落實新食品安全法,用最嚴格的監管來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據市市場監管委總監李志勇介紹,新食品安全法對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實行嚴格監督管理。對於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産企業要實施從原料進廠到成品出廠的全過程品質控制,對出廠的嬰幼兒配方食品實施逐批檢驗。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産品配方應當經國家食藥監部門註冊,不得以委託、貼牌、分裝方式生産嬰幼兒配方乳粉,同一企業不得用同一配方生産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
針對現在火熱的網上購物,新食品安全法規定,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發現入網食品經營者有違法行為應及時制止並立即報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發現嚴重違法行為應立即停止提供網路交易平臺服務。消費者通過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購買食品,如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可向入網食品經營者或者食品生産者要求賠償。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網食品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由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賠償。
李志勇介紹説,新食品安全法突出了民事賠償責任,規定實行首負責任制,要求接到消費者賠償請求的生産經營者應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同時完善了消費者在法定情形下可以要求10倍罰款或者3倍損失的懲罰性賠償金制度。新食品安全法還加大了行政處罰力度,對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等性質惡劣的違法行為,規定直接吊銷許可證,並處最高為貨值金額30倍的罰款;對明知從事嚴重違法行為,仍為其提供生産場所或者向其銷售違禁物質的主體,規定了最高20萬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