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産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
- 發佈時間:2015-06-17 02:30:00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北京6月16日電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國共産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以下簡稱《條例》)正式頒布,自2015年6月11日起施行。
在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經濟組織、文化組織、社會組織和其他組織領導機關中設立黨組,是我們黨從國情出發創造的一項重要制度,是確保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得到貫徹落實的重要途徑,體現了我們黨獨特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制度優勢。在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歷史時期,黨組制度都發揮了重要作用。當前,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必須牢牢堅持黨的領導,把黨的建設放在更加突出位置,進一步完善黨組制度,提高黨組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水準。
《條例》共分8章、39條,對黨組設立、職責、組織原則、議事決策等作出全面規範,對監督檢查、責任追究提出明確要求,是黨組工作方面的基礎主幹黨內法規,是黨組設立和運作的總依據總遵循。《條例》的制定和實施,對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提高黨的執政能力,更好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中央要求,各級黨委要從全面從嚴治黨、制度治黨、依規治黨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和改進黨組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現實緊迫性,加強對《條例》實施的組織領導。要抓好《條例》的宣傳解讀和學習培訓,使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深刻理解《條例》精神,準確掌握《條例》主要內容,增強運用《條例》做好黨組工作的能力。要加強督促落實,確保《條例》各項規定要求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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