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確保科研經費用在“刀刃上”
- 發佈時間:2015-06-16 06:1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 擴大勞務費開支範圍,並取消了比例限制
? 建立項目間接成本補償機制,將項目資金按直接費用、間接費用劃分
? 資金支出要用“公務卡”留痕
當前,我國科研資金管理上暴露的一些突出矛盾和問題不容回避。6月15日,在貫徹落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工作會議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主任楊衛説,“有的項目單位重立項輕管理,管理職能弱化;個別科研人員對依法使用資金認識不到位,執行中隨意性較大,如擴大開支範圍、擠佔挪用、虛列支出、突擊花錢等。這些負面現象,嚴重損毀了科學家的聲譽。”在他看來,這裡面有科研經費管理制度設計不科學、不完善的原因,也存在有章不循、有紀不遵等因素。
近年來,我國自然科學基金投入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遞增,重要項目每項平均資助強度由2002年的19.9萬元提高至2014年的79.6萬元。“原經費管理辦法于2002年制定,如今項目依託單位開展研究的條件和環境發生了較大改變,原辦法的一些內容已不能適應新形勢下科研資金管理和使用的要求。”楊衛表示。
勞務費開支範圍擴大
如何確保科研資金“財”盡其用,真正促進我國科技創新?
近日,由財政部、自然科學基金委聯合修訂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擴大了勞務費的開支範圍,並取消了比例限制。一是在研究生、博士後等人員基礎上,增加了沒有工資性收入的臨時聘用人員;二是將臨時聘用人員的社會保險補助費用納入勞務費開支範圍。同時,取消勞務費比例限制。
“創新驅動的根本是人才驅動。長期以來,科技界反映項目資金開支中勞務費比例過低、統得過死,難以滿足科研工作的實際需要,也不利於調動科研人員的積極性。給予科研人員合理的利益回報和更多的精神鼓勵,是修訂辦法的重要突破之一。”楊衛表示。
中國科學院物理研究所副所長文亞亦深有感觸。“以往用於直接參加項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後人員的勞務費用,最高不能超過經費的15%。這種‘一刀切’的比例核定方式,在新科研形勢下不合乎實際需要。”文亞説,首先是學生的勞動沒有得到應有的回報,甚至社會上有些聲音指責科學家拿學生當廉價勞動力;另外,這個比例限製造成理應作為科研一線主力的博士後待遇和國外相比存在巨大差距,影響了隊伍品質,甚至影響了科研水準。
“統一的勞務費比例沒有照顧到不同科研項目的實際差異。比如,中科院物理所做實驗的和做理論的在勞務費用的需求上差別就很大。實驗組覺得15%的勞務費雖然少了點,但還可以接受,做理論的就覺得達到50%才好。新辦法中,勞務費調整為結合工作實際和工作時間等綜合考慮,設定更為合理。”文亞稱。
建立間接成本補償機制
建立項目間接成本補償機制也是此次修訂的主要內容之一,該機制將項目資金按照直接費用、間接費用進行了劃分。
間接費用是指依託單位在組織實施項目過程中發生的無法在直接費用中列支的相關費用,主要包括為項目提供的儀器設備,以及房屋、水、電、氣、暖消耗及績效支出。通過提取一定比例的間接費用,補償依託單位的管理成本,有利於促進科研機構的良性發展。
“過去,單位的管理費不能超過總經費的5%,且不能發放科研人員績效工資,這樣就使得單位在運作過程中資金使用捉襟見肘。如今,信用等級高的項目承擔單位逐步將間接費用佔直接費用比重提高至30%以上,這就使單位的間接成本得到了合理的補償。同時,間接費用明確可以支出績效工資,科研人員的勞動得到了回報,大大提高了他們的積極性。”內蒙古大學副校長班士良表示。
同時,也有不少人擔心,這一旨在給科研人員更多自主權的措施,是否會給部分人牟私利帶來便利。對此,楊衛表示,為加強對資金的監管,《辦法》出臺了一系列對項目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舉措,包括要求建立符合自然科學基金特點的績效管理、評價機制、項目資金管理承諾、信用和公開機制等。“《辦法》針對部分資金支出提出實行公務卡結算的要求,以減少現金支出,實現痕跡管理,還進一步明確了資金使用中不得開支的內容。在間接費用管理方面,以後還將逐步採取提取比例與依託單位信用評級掛鉤。”楊衛説。(經濟日報記者 沈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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