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七種方式引導土地流轉
- 發佈時間:2015-06-16 02:31:10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于洪光)近日,山東省委、省政府“兩辦”《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實施意見》提出,要以糧食安全、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為目標,堅持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堅持依法自願有償、政府扶持引導、市場配置資源,引導土地經營權通過七類方式實現流轉,培育新型經營主體,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到2020年全省承包土地經營規模化率達50%以上。
《意見》提出,要依法有序,積極探索,通過七類流轉方式,引導規範土地流轉。一是引導農戶採取轉包、出租、轉讓、入股等基本方式流轉承包地。以轉讓方式流轉承包地的,應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進行,且需經發包方同意;以其他形式流轉的,應報發包方備案。二是在承包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基礎上,探索承包土地折股量化、按股分配,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探索農戶入股土地生産性能評價制度,按照耕地數量品質、當地土地流轉價格計價。三是支援“不改變承包關係、保證地有人種”的土地託管流轉,鼓勵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合作社、農業企業等經營主體開展合作與聯合,推廣供銷、農機、郵政、煙草等服務主體開展全程託管、勞務託管、訂單託管等經營服務。四是鼓勵土地股份合作流轉。鼓勵農民以承包地入股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組織,將承包地集合起來,採取統一經營或統一對外流轉。五是建設農業産業化基地實現流轉。引導農業企業採取利潤返還、股份分紅等形式,與合作社、農戶建立緊密利益聯結機制,發展“企業+合作社+農戶”、“企業+基地+農戶”等經營模式。六是建設農業園區實現流轉。鼓勵各類經營主體共同出資、相互持股,建設農業示範區,發展混合所有制農業。七是引導規範工商資本參與流轉。鼓勵工商企業發展種苗繁育、設施農業、規模養殖等,開發農村“四荒”資源。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