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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現“毀約潮”深圳買賣雙方各有苦衷

  • 發佈時間:2015-06-15 09:32:16  來源:中國民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李曉旭

  “3·30”新政後,深圳房價如火箭般上升,尤以前海、蛇口、寶中、龍華四片區為甚,短短兩月內,二手房價普漲30%,部分樓盤大漲50%。伴隨而來的是“業主毀約潮”。有律師事務所統計,“五一”過後,二手房買賣業主違約案例的接待量已經超過了去年全年的接待總量。

  “毀約潮”奔襲而來

  小王一直租住在羅湖區水庫新村,今年3月趕上房東出售房子,就打算把房子買下來。在繳納9萬元訂金後,小王和房東簽了約,還把69萬元首付款做了銀行監管。合約簽訂不久,“3·30”新政不期而至,房東隨即反悔。在一次次談判後,小王願意再追加7萬元,但房東仍然拒絕配合辦理手續。小王認為,房東有點兒“獅子大開口”,但對方又耗著不談毀約的事,小王只能向法院求助。

  李先生同樣遭遇“房東反價”的煩心事。今年3月初,他看中一套房子,繳納10萬元訂金後不久,業主既不配合辦理手續,也避談毀約賠償問題,“打電話態度很強硬,每次都是不加20萬元免談!”

  記者了解到,深圳被賣家違約的購房者,于4月初組成了一個二手房買家維權群,截至6月9日20時,該群已有317人,200多人同時線上。

  廣東信榮律師事務所張茂榮律師説:“客觀來説,市場波動這麼,確實傷害了買家,但也傷害了換房的賣家。輿論不應無端指責業主毀約,很多業主賣舊房子,是為了買更好的房子。”他説,自己曾經遇到過一個人拿兩份合同的情況,作為賣方,此人希望能夠中斷買賣;作為買方,此人又希望合同能夠順利成交。

  應該提高違約成本

  房價瘋漲,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激增。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提供的統計數據也顯示,“3·30”新政出臺至今,該院受理的相關案件數量翻了近一倍。其他法院的情況也基本差不多。張茂榮律師表示,自4月底以來,律師所接到的以賣家違約為主的房屋糾紛案件數量,比往年同期增加了10倍以上。

  “賣家違約的根本原因在於違約成本太低,房價上漲的幅度已經超出了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總額”。張茂榮律師表示,按照目前較為普遍的購房合同,違約金最高只是預付訂金的2倍或房屋成交價的20%。因此,在房價暴漲30%以上的情況下,即便違約,賣家依然有利可圖。

  種種因素導致賣家毀約行為難約束,難道買家就束手無策了?張茂榮表示,在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房價上漲損失的情況下,買方完全可以視情況起訴強制交易;法院判決強制交易的,買方仍然可以申請銀行按揭貸款,而無需一次性付款;合同有遲延履行違約金的,起訴業主強制交易的同時,還可以要求業主承擔訴訟期間的違約金;符合減免稅費的,業主負有申請減免的義務。

  張茂榮表示,買賣雙方應縮短交易期限,便於儘快完成過戶。不過,他表示,強制過戶也有很多不確定性,買方維權成本會很高,風險太大。“比如賣方尚未還清房貸,如果賣家不配合,是無法強制執行的”。(據《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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