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造假應引入頂格處罰機制
- 發佈時間:2015-06-15 00:00:0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對7起典型的污染監測數據造假責任人進行行拘處罰,不僅是按章行事彰顯有錯必懲的執法力度,另外一層,恐怕也是對更多污染企業敲響警鐘。
將監測探頭拔出、人為干擾採樣裝置、將監測導線接入辦公室隨意篡改數據……環保部12日披露了中國水泥廠有限公司等7家企業對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違法行為。這7起監測數據造假事件的11名責任人被行政拘留。
安裝污染排放自動監測儀,目的是為了反映企業治污的真實狀況。一旦企業弄虛作假,監測數據就會失真。數據失真不僅易造成執法誤判,使違法企業逃避了應有處罰,也會嚴重損害環保部門的公信力——公眾已對污染忍無可忍,環保部門可能還蒙在鼓裏。
此次環保部對7起典型的污染監測數據造假責任人進行行拘處罰,不僅是按章行事彰顯有錯必懲的執法力度,另外一層,恐怕也是對更多污染企業敲響警鐘。對於“有牙齒”的環保執法,我們表示認可和讚賞。但從“經濟”的角度來分析,環保造假之所以頻繁出現,除了個別人膽大妄為,還因為懲罰風險與收益的高度不對等。因此,有必要引入頂格處罰機制,讓污染企業不敢在造假這條“近道”上走太遠。
為什麼要對數據造假進行頂格處罰?原因很簡單,對於污染來説,被刻意掩蓋的犯錯,其目標肯定是最壞的結果。例如,此次通報提到的建滔(河北)焦化有限公司,是河北省邢臺市的重要化工企業之一,這家企業在生産過程中惡意向大氣排放污染物,導致治理設備端口的污染濃度遠低於環保部門現場實際監測的濃度。一旦對於控制監測結果有了十足把握,污染企業排污就會陷入瘋狂境地。
這一點就像汽車遮擋號牌。一個故意遮擋號牌的汽車,在路上跑起來總是最瘋狂的,因為它在監測設備面前是匿名的,闖了多少紅燈、超速多少倍,由於存在自動監測失靈,基本上是説不清的。對此,交通警察的處罰措施就是頂格,不管你有沒有因此有其他實際違章,一旦發現,就是一次性扣滿12分,更嚴重的甚至還有刑事處罰。
從經濟理性上看,無論是刻意堵住污染監測儀器還是遮擋汽車號牌,當事者都是在賭被抓的概率和實際懲處大小。假如被發現的概率只有五成,而懲處仍然維持不變,這就等於變相地降低了一半的懲罰,違規力度比原來增加一倍也是一種上算的事。鋻於此,環保部門除了加大抽查力度,讓環保造假者無所遁形,另外一個方法就是加大懲處力度,讓企業對污染監測數據有敬畏之心。
在新聞報道中,筆者也注意到這樣一條資訊:“由於財政資金不足,很多地方大多采取排污單位出資為主、財政資金適當補助的方式建設和運作自動監控系統。”監控系統是環保部門的耳目,如果建設仍交由企業,靠“賊喊捉賊”來執法,肯定會留下很多漏洞,這一點則需要環保部門反思並有所作為。
本報特約評論員周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