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推出全國首個公共就業服務標準
- 發佈時間:2015-06-11 17:22: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北京6月11日電 (記者 杜燕)北京市《公共職業介紹服務規範》和《公共職業指導服務規範》兩個地方標準今天在京正式公佈。今後,職業介紹人員需持證上崗。
北京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今天召開全市動員部署會,正式發佈以上兩個地方標準。據悉,兩個標準為全國首個公共就業服務地方標準,歷時三年時間制定完成,在強調公共就業服務的總體要求的同時,對公共就業服務的內容、工作流程以及服務結果等方面進行了規範,確保了服務的精細化和制度化。
職業介紹人員應持證上崗
北京市《公共職業介紹服務規範》地方標準以前言、引言、3項資料性附錄和9大章節為基本框架,包括範圍、規範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通則、前臺接待服務、自助式職業介紹服務、招聘洽談服務、職業介紹資訊服務和就業援助過程中的職業介紹服務。
在硬體設施上,該標準對北京市區(縣)、街道(鄉鎮)、社區(村)職業介紹服務場所的配置與佈局、服務環境提出了明確要求。像區縣職業介紹服務場所的綜合服務區應設置不少於3個半開放式業務服務窗口,開展求職登記、招聘登記、匹配推薦等服務;招聘洽談區應設置不少於20個招聘橋談展位,開展現場招聘、遠端免試等服務。
從業人員資質方面也有了硬性要求,均需持證上崗。根據規範,從事職業介紹工作的人員應取得《北京市人力資源市場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從事資訊分析的人員,應取得職業資訊分析師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各區縣從事資訊分析的人員,至少應有2人取得國家職業資格一級證書,街鄉從業人員中至少應有1人取得國家職業資格二級證書,以此提升整個公共就業服務團隊素質,更專業、更優質地服務社會。
該標準還把“就業援助中的職業介紹服務”作為公共職業介紹服務內容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其中,明確要求為每名就業困難人員指定一名就業員援助員進行就業幫扶,且每個月要為就業困難人員至少提供一次崗位推薦服務,各個環節緊緊相扣,確保了幫扶服務的實效性。
每個區縣都配“首席職業指導師”
北京《公共職業指導服務規範》地方標準,除了對職業指導工作開展的場地、人員、設施設備等通用性要求之外,對公共職業指導服務的一般性指導服務、專門指導服務、分類指導服務、標準化職業素質測評服務、就業援助中的職業指導服務的基本要求、服務內容、基本流程與服務結果等均做了詳細規範。
由於職業指導工作對專業化程度要求較高,本標準對職業指導從業人員的資質及配備明確規定:需持證上崗,不僅要有知識、懂政策、懂專業,且要樂於助人、積極樂觀、有責任感。
在職業指導從業人員資格中,還首次明確要求每個區(縣)要設置一名“首席職業指導師”,由取得高級職業指導師資格且具有10年以上本行業從業經驗的職業指導人員擔任,負責組織本區(縣)內日常職業指導工作的開展,並規定了其每週工作時間,從而確保服務規範在實際工作中的實踐性和可操作性。
此外,為確保服務品質,規範中要求投訴處理率以及服務資料的歸檔率均要達到100%,投訴要在3個工作日內處理,並將結果及時告知投訴人。
北京市人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作為推薦性標準,北京市《公共職業介紹服務規範》和《公共職業指導服務規範》兩個地方標準實施後,將有效引導全市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職業介紹和職業指導服務更加規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