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變股東有多少積分拿多少股權
- 發佈時間:2015-06-11 06:29:32 來源:四川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閬中普賢街社區集體資産股改試點調查
編者按 我省選擇在成都溫江區等10縣市區啟動首批農村集體資産股份合作制改革試點。通過清産核資、成員界定、資産量化、完善權能,激活農村各類生産要素潛能,激發四川農村發展新活力。
農村集體資産是農村發展和農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質基礎,但權屬不清、權責不明、保護不嚴等問題突出,沉睡的“家底”亟待理清,變為能讓農民共富的“明白賬”。國家尚未出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各地都在探索改革,有的取得成功,也有的受制于現實困境。
今日起,本報推出《理清沉睡家底 激活共富股權·四川農村集體資産股改調查》系列報道,呈現我省正在推進的農村集體資産股份合作制改革,反映各試點區的探索和思考。
□本報記者 吳璟
“憑啥子1982年以後的就算原村民,以前的就不算?不公平。”陳宏斌和廖明德又爭得面紅耳赤。
“和你説了很多遍還説不通。”廖明德氣鼓鼓地站起來,“懶得説了!”
63歲的廖明德和69歲的陳宏斌,都是閬中市普賢街社區村集體資産管理小組成員,一個組長,一個負責紀律監察。
普賢街社區前身是保寧街道辦事處城郊三村,1995年土地統徵,村民集體變成居民。隨著城鎮化進程加快,曾經的農村衍變為城市的一部分。今年初,普賢街社區被定為該市農村集體資産股份合作制改革首個試點單位,探索建立現代農村集體産權制度。
改革,需要完成清産核資,界定成員、折股量化。那麼問題來了——以哪個時間點來界定成員?全村166戶、571個村民,不同年齡、不同貢獻,按哪個標準定持股數量?
資格認定
誰是原村民?從哪段時間算起?
6月8日,記者來到普賢街社區村集體資産管理小組辦公室。陳宏斌正在準備第二套方案:“反正我對第一套有意見。”
幾個月前,村民大會選出代表,組建村集體資産管理小組,在廖明德的組織下拿出第一套方案——以1982年土地下戶時原城郊村村民名單為準,確定原村民。截止時間定為1995年。“也就是説只有1982年到1995年間,戶籍在村的人有成員資格。”廖明德解釋,其間不論遷出、遷入,均按在村實際時間計算。
陳宏斌不贊同的是起始時間。“1950年土地改革,1958年建公社,1982年土地下戶,從這三個歷史變更時間來看,最合理的應該是1958年。”從建公社開始,所有村民向公社繳納公益金和公積金,也是集體資産原型。
廖明德認為,陳宏斌的建議不具備可操作性。“如果追溯到1958年,根本找不到那時的人員名單、戶籍資料。”而選擇1982年土地下戶,村民開始擁有土地使用權,也合情合理。更重要的是,能找到當時土地承包人員名單以及戶籍歷史資料,認定起來比較可靠。
兩種意見,在管理小組內部多次討論。綜合考慮,還是選擇了第一套方案,並進行公示。
預料之中,部分原村民就有質疑。廖明德説,管理小組不得不挨家挨戶進行詳細解答。對部分態度較堅決的村民,還需多次到府做工作。
公示期結束,方案正式提交到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最終敲定,確認時間定為1982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
股權分配
將各種因素換算積分,按分數定股權
“不管你們咋個爭,先把我的問題説清楚。”村民朱正祿的到來,打斷了陳宏斌和廖明德的爭論。
朱正祿是為確定兩個兒子在村的實際時間來的,這直接關係到後續的股權分配。依據改革方案,成員需按戶籍關係、土地承包情況、居住狀況等獲取“積分”,按分數高低獲得相應股權。
計分規則早已進行公示,計多少分拿多少股(具體規則見圖表)。按這一演算法,朱正祿1978年出生的大兒子朱敏,因承包土地可得基礎分60分;實際在村時間14年,加計28分;37歲年齡還可獲6分加分,共計94分。但小兒子朱剛1987年出生,戶籍卻在1992年遷出,能拿多少分?
“這是特殊情況。”廖明德解釋,土地統徵時,考慮到村上老人及未成年人,余留下了18畝土地,最終演變成如今的2100平方米房屋及鋪面。當時朱剛已沒在村上,所以享受不到基礎分,只能取得在村6年的加分,即12分。
朱正祿有些沮喪,但規則白紙黑字擺在面前,也不好再爭什麼。“老朱你放心,這個特殊情況我們會考慮,不會讓你一家吃虧。”
廖明德坦言,股權量化要充分發揚民主,個別村民的特殊情況也要充分考慮,公平公正地將集體資産折股量化到人,落實到戶。
資産處置
是一次性賣光分光,還是“留雞下蛋”?
按閬中市的改革方案,成員界定、股權量化後,下一步即成立法人組織,對農村集體資産進行民主管理和經營。但村民有自己的想法,“大多數人想把集體資産一次性處理。”廖明德説。
一次性處理即變賣。村民們把“家底”摸得很清,包括250萬元現金和2100平方米的房屋鋪面,“房屋和鋪面一年的租金收入才30萬,但如果一次性處理,市值可高達1700萬元。”
全村166戶村民,有142戶贊成一次性處理集體資産。
當然也有反對聲。“養雞下蛋,絕不能殺雞取卵。”唯一贊成對現金和固定資産實行股份制,即成立法人組織來經營管理的是吳玉珍,在她看來,村集體資産全部為經營性資産,經營狀況良好,可持續為村民帶來穩定收入。
較為中立的觀點,是對現金和固定資産逐年分配,有15戶村民贊成。“如果以後發現有更好的辦法再做打算。”一村民説。
“政策允許在尊重村民意願的前提下,創新集體資産配置方式。”但廖明德也明白,“殺雞取卵”不如“養雞下蛋”,畢竟盤活農村資源,為農民持續增收才是改革最終目的。“我們很困惑,到底應該如何選擇?”
【連線鄉村CEO】
改革不是爭資産而是讓資産效益擴大
□吳恩福
(上海九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原上海市閔行區七寶鎮九星村書記)
戴著“中國十大名村”、“華東最大市場村”等眾多桂冠,九星村在過去十多年時間裏,依靠改革,建立了一個九星市場。最開始我們股改採用的是“現進現出”的方法,對20%的資産按現行價格評估,再由大家出錢認購,得來的錢再分給老百姓。整個過程中,我們都秉承一個理念,那就是“改革不是爭資産,而是讓資産效益擴大化”。從最初的綜合市場,發展成如今的上海九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都是這樣一步一步堅持下來的。
如今,控股集團股東有兩名,分別是九星村民委員會和上海九星社區股份合作社。除了人人有工作、人人有保障外,還實現了人人有股份,從村民變成股東。去年,集團利潤達3億元。
【專家觀點】
把選擇權交給村民
□郭曉鳴
(四川省社科院副院長)
不管是成員界定還是股權量化,最需要考慮的就是公平性。如何實現公平,最有發言權的還是村民自己,所以不管採取哪種方式,都要把選擇權交給他們。
現在最大的問題,是股權改革之後怎麼辦?也就是集體資産如何分配。普賢街社區居民想要一次性處理資産,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他們無法判斷,繼續經營是否會持續增值。但錢分完了,以後怎麼辦?
我們也觀察到,有的地方股改之後,未能實現産業升級轉型。改之前房屋是出租,改之後還是出租,大家會覺得沒意思,還會增加管理成本。所以,政府部門要為改革試點村提供更多後續服務,包括出臺新的産業規劃、構建新的發展機制等,來盤活農村資源,實現村民收入穩定、可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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