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紅糖業第一案:誰是真“古方”?
- 發佈時間:2015-06-05 21:0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黔西南古方紅糖訴北京豐茂誠商標侵權 一審勝訴獲賠8萬元
5月4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就原告黔西南古方紅糖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古方紅糖)起訴北京豐茂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豐茂誠)商標侵權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宣告古方紅糖勝訴,“豐茂誠”須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80000元。
至此,被業內高度關注的中國糖業第一案,以“古方紅糖”成功捍衛自己商標權而告終。
此案被稱為中國糖業第一案,並非是侵權金額巨大,而是至今還從沒有因為紅糖品牌打官司的先例。
過去,在人們的心目中:紅糖一直是價格低廉的日用消耗品,沒有什麼耳熟能詳的大品牌,更談不上商標侵權等問題。此次“古方紅糖”首開先例,為維護商標權而把侵權商家告上法庭,案件的走向成為商標侵權類案件的關注焦點。
黔西南古方紅糖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09年,總部設在貴州黔西南,擁有集甘蔗種植、紅糖生産、銷售、研發為一體的紅糖産業鏈,是規模最大的傳統紅糖製造與銷售企業。公司的連環鍋、半糟等工藝也獲得國家專利認證,2014年,古方紅糖還入選了非物質文化遺産。“古方紅糖”旗下擁有甘者、古方、古方紅等多個紅糖品牌。
2014年10月 ,“古方紅糖”客服中心接到消費者投訴,稱所購買的“古方紅糖”出現霉變。經“古方紅糖”客服中心鑒定,該消費者所購買的並非“古方紅糖”正品,而是“豐茂誠”盜用“古方紅糖”品牌生産的“冒名古方紅糖”,屬於侵犯“古方紅糖”商標權的冒名産品。
2014年11月,“古方紅糖”向“豐茂誠”提出警告,要求其終止商標侵權行為,並進行賠償,遭到“豐茂誠”拒絕。2015年3月16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由原告“古方紅糖”提起的訴訟。5月4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依法作出判決, “古方紅糖”是黔西南古方紅糖有限責任公司的合法商標,“豐茂誠”侵犯了“古方紅糖”的商標權。
釋疑
為何古方紅糖商標連遭侵犯?
截至官司落幕,“古方紅糖”公司已經遭遇到了上千起的商標侵權。據業內人士介紹,由於傳統紅糖依賴手工製造,産能較小,市場宣傳度不夠,一些傳統紅糖的銷售者為了擴大銷售規模,選擇利用銷量較好的“古方紅糖”作為銷售噱頭。殊不知,“古方紅糖”並非一個紅糖類別,而是黔西南古方紅糖有限公司旗下註冊的産品品牌。
傳統紅糖和赤砂糖有何區別?
現如今糖類市場的産品細分不是很規範,消費者對赤砂糖和紅糖這兩種産品沒有一個比較明顯的區分概念。3·15晚會曝光赤砂糖並非紅糖後,全國制糖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長郭劍雄在媒體上解釋,“傳統意義的紅糖是由甘蔗直接做成的,而赤砂糖是甘蔗經過工業化生産做成白糖後的下一級産品。”
“我們的古方紅糖在製作工藝上,採用傳統的‘直風灶’和‘連環鍋’熬製紅糖,産品天然結晶為塊狀,與常見的顆粒狀赤砂糖從外觀上就有明顯的區別。” 黔西南古方紅糖有限公司總經理王連升説。
為什麼赤砂糖也敢在包裝袋上註明紅糖?因為國家尚且沒有出臺紅糖標準。由於傳統紅糖依賴手工製造,産能較小,到2006年,産能達到每年500噸的紅糖企業仍寥寥無幾,所以制定紅糖國家標準的時機尚未成熟。
為什麼古方紅糖現在才起訴?
“古方”商標早在2013年2月21日就已經生效,古方紅糖遲遲沒有打假,是因為這些侵犯“古方”商標的紅糖廠家,也是出於無奈才冒用“古方紅糖”之名。王連升一直寄望于政府能夠出臺紅糖國家標準,把“紅糖”這個名字還給真正的紅糖。
王連升説,對於自己的品牌而言,最致命的並非是這些商家侵蝕了古方紅糖的市場份額,而是由於這些侵權産品大部分是沒有QS的三無産品,品質問題非常嚴重,經常出現大腸桿菌超標以及霉變問題,對“古方紅糖”的品牌造成了極壞的影響。“我們已經列出了十家品質問題最嚴重的假冒‘古方紅糖’廠家以及部分淘寶店舖,準備陸續提起訴訟”,王連升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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