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兼併重組環境 四種企業內部資産劃轉將獲稅收優惠
- 發佈時間:2015-06-04 08:46:59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國稅總局發佈公告,明確四種企業資産或股權的劃轉行為將享受遞延納稅優惠政策。
業內分析,此舉不僅大大降低了集團企業內部交易的稅收成本,同時還能促進集團業務重組,推進國有企業改革。
公告明確,包括母公司向子公司、子公司向母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間等四種情形的股權或資産劃轉,可以享受遞延納稅待遇。
國稅總局所得稅司有關負責人表示,給予此類情形稅收優惠將有助於國有企業放下包袱,輕裝上陣,主動參與到市場競爭中去。值得關注的是,這一政策不僅適用於國有企業,同樣也適用於其他企業集團內部的股權或資産劃轉交易。
國稅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李萬甫表示,近年來,我國企業兼併重組的步伐不斷加快,但仍面臨審批多、融資難、負擔重等難題。基於以上情況,國務院持續優化企業兼併重組的市場環境,為企業兼併重組創造條件。稅務總局此次發佈公告是對此前支援企業兼併重組的稅收優惠政策的進一步細化。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白景明也表示,我國一些國企和事業單位的發展雖然面臨一定的困難,但其擁有的土地、房屋等不動産恰恰是重要的市場資源。通過兼併重組,引入新的資金和技術,可以給企事業單位的發展增添新的活力。
今年以來,為鼓勵支援兼併重組,國家先後出臺多項稅收優惠政策。1月,財政部、國稅總局發出通知,企業進行股權收購和資産收購時,享受所得稅遞延納稅政策的條件放寬;3月,財政部、國稅總局再次發出通知,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除房地産開發企業外,符合條件的企業改制重組可免繳三年土地增值稅。(記者 肖瑋 實習記者 南淄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