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沂水發"禁豬令"? 回應:依法關停超標排放養殖戶
- 發佈時間:2015-06-01 09:32: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濟南5月31日電(記者潘林青)近日,網上流傳山東省沂水縣下發“禁豬令”,部分群眾反映不讓他們養豬了。沂水縣有關部門負責人對記者表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沂水縣近日對超標排放養殖戶進行關停,對排放達標的養殖戶則允許繼續養殖,並未實行“禁豬令”。
看到網上流傳的“禁豬令”後,記者趕赴沂水縣調查核實。一些養殖戶告訴記者,當地有關部門最近確實不讓他們養豬了,原因是養殖污水超標排放,污染了環境,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
沂水縣道托鎮孔家上莊村村民孔慶芳就是其中之一,她原先養了5頭母豬、41頭肥豬,最近幾天正在陸續將豬賣掉。“以前養豬沒想過環保的事,豬糞豬尿直接排放,害得鄰居家都繞道走。既然違反了規定,乾脆就不養了。”孔慶芳説。
沂水縣楊莊鎮上楊林村村民孫淑安以前養了3頭肥豬,10多天之前也已經退養。他告訴記者,他養了十多年豬了,一直都是將豬糞豬尿不經處理直接排放,沒想到這樣做還違了法。
“許多散戶養殖對污水不經處理直接排放,超過相關標準幾十倍甚至上百倍,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據沂水縣環保局監測站副站長孫樹旺檢測,孔慶芳、孫淑安兩名養殖戶排放的污水中COD(化學需氧量)分別為1780mg/l、8720mg/l,氨氮分別為271mg/l、257mg/l,而山東省相關規定中污染物排放標準為COD不超過50mg/l、氨氮不超過5mg/l。
“依據環保法、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我們對超標排放養殖戶進行關停,對排放達標的養殖戶則允許繼續養殖,並未實行‘禁豬令’。”沂水縣有關部門負責人説。
記者了解到,目前,沂水縣依然有許多養殖場正在正常經營。“我們是生態養豬,豬圈底部鋪的發酵床能夠有效分解豬糞豬尿,對環境沒有污染。我們沒有收到‘禁豬令’,政府一直鼓勵我們養豬,去年還得到50萬元的補貼。”沂水縣匯豐潤生態養殖場場長王可立説。
沂水縣畜牧局副局長徐本太告訴記者,長期以來,由於畜禽糞便違規排放,一些村莊糞尿遍地,氣味難聞,畜禽養殖業已成為沂水縣農村最大的面源污染,群眾頗有怨言。對此,今年以來,沂水縣在全縣範圍內開展畜禽養殖污染規範治理活動,依法關停超標排放養殖戶。目前,已依法規範治理養殖場3102個,家庭散養戶22942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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