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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回收藥現象調查:"二手藥"何時不再滿天飛?

  • 發佈時間:2015-05-29 10:58:00  來源:今日早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很多城市家庭都有過期藥,怎麼辦?“藥品回收”小廣告滿天飛,不明來歷的藥,你敢吃嗎?回收藥改頭換面再入市場,假藥、過期藥渾水摸魚,誰之禍?

  記者調查發現,國家雖明令禁止非法收購藥品,“二手藥”卻“滿天飛”,甚至流向市場,不僅污染環境,更威脅百姓生命安全。現實中卻缺乏對回收藥規定的操作細則,老百姓習慣一扔了之,這種局面亟待改觀。

  違規回收遍佈“線上線下”

  同城交易網成“呼叫平臺”

  家住北京市西城區牛街附近的桂女士告訴記者,小區常有居民拎著一大兜子藥賣給“藥販子”,保質期內的藥品和過期藥都有。“市場裏有商販在蔬菜攤旁邊立一張小紙板,寫著‘收藥’。”

  除了固定攤位,還有“散戶經營”。近日記者在北京市宣武醫院附近看到,地面散落多枚寫有“高價收藥”的小廣告,收購數十種糖尿病、高血壓、心臟病藥物,並提供“到府收購”服務。

  此外,趕集網、58同城等網站也成為藥品回收消息的發佈平臺。一家註冊地址在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附近的商家在58同城發帖“收藥”,負責人“韓亞樂”表示自己開私人診所,需回收藥品。

  據了解,藥品管理法明確要求,藥品生産和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必須從具有藥品生産、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藥品;個人回收藥品行為違反了《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禁止非法收購藥品”的規定。

  是什麼原因,讓藥販子不惜違法回收?記者了解到,違規回收藥品“來錢快”,一年賺幾十萬、上百萬元者大有人在,很多人為此不惜鋌而走險,最終落入法網。2014年7月,天津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的一起非法回收藥品案件中,5名涉案人非法收購倒賣藥品,兩年內涉案金額超300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等處罰。

  老病號、農民工、村診所

  常成“二手藥”銷售對象

  “二手藥”氾濫,不僅違背法律法規,其危害公眾健康的“黑色利益鏈”更值得警惕。業內人士透露説,“二手藥”中的過期藥大多流向農村,在有效期或近效期的藥品則多賣給城市農民工、家境困難的“老病號”等。

  《中國藥典》規定,藥品過了有效期,就是失效的劣藥,使用恐延誤病情甚至中毒。目前過期藥已被列入《國家危險廢棄物目錄》,屬重要環境污染源之一,不允許被生産和銷售。

  然而,一些藥販子將過期藥以極低的價格回收後,修改生産批號,賣給了偏遠農村地區及特殊困難患者。瀋陽市蘇家屯豐收村村醫吳德智告訴記者,一些患尿道系統疾病的村民嫌報銷後15.14元一盒的三金片貴,就跑到小藥店、藥販子那裏買包裝簡陋的氟哌酸,一盒不到5元錢。“還有更便宜的,只是一板藥片,連包裝盒都沒有。”

  回收不能光“靠自覺”

  在家存放部分藥品是大多數百姓的生活習慣。據2009年中國藥學會、中國醫藥品質管理協會等聯合公佈的一項調查顯示,我國73.4%的居民處理過期藥做法是直接扔進垃圾箱,能進行銷毀等妥善處理的不足20%。

  針對大量存在的過期藥品,北京、山東、遼寧等一些地方積極開展回收過期藥的宣傳教育活動,鼓勵市民去指定藥店免費更換過期藥,並在社區開展有獎回收活動。據了解,這些回收來的過期藥會返給藥廠集中銷毀,醫療機構和藥店也會定期將不足3個月近效期的藥品返回藥廠銷毀。

  然而這些過期藥回收活動多是“曇花一現”,缺乏長期引導和行之有效的監督機制,更多的市民還是習慣把過期藥“扔進垃圾箱”和“賣給藥販子”,監管空白也讓不法分子“鑽了空子”。

  “目前我國還沒有明確意義上的廢舊藥物回收負責部門和總體的法律法規。”中國醫藥新聞資訊協會常務副秘書長徐述湘説,藥品産業缺乏廢舊産品後期處理的規範化管理,環保意識相對缺乏,産業成熟度不高。“對廢舊藥品的産業和操作流程缺乏研究,醫療機構和産業經營企業的處理也不夠規範。”徐述湘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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