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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藥品採購成醫療腐敗重災區 商業賄賂係潛規則

  • 發佈時間:2015-05-29 07:16:00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陳晨 石志勇 傅勇濤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期,各地相繼曝出一批醫療領域腐敗案件引發社會強烈關注。《經濟參考報》記者在多地採訪了解到,當前醫療腐敗集中在器械招投標、藥品採購和基礎建設三大領域,而前兩者成為腐敗高發區。業內人士及專家表示,藥品定價虛高、“以藥養醫”並未明顯改觀、對商業賄賂處罰較輕,是醫療腐敗屢打不絕的重要因素,未來宜深化改革綜合施策治理畸形醫商關係。

  商業賄賂幾成行業“潛規則”

  陜西省咸陽市檢方近日查辦了一起醫療系統腐敗大案,咸陽、安康、漢中三市6家公辦醫院負責人涉案,其中包括8名正副院長和4名科室負責人。據檢方介紹,為使醫療器械順利進入醫院,江蘇國安醫療設備有限公司經理黃國安向上述涉案人員分別送上數額不等的賄賂,總涉案金額達260萬元。

  通過在最高法設立的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檢索,自2014年以來,各地醫護人員在醫療器械和藥品採購中收受賄賂宣判的案件超過250起。記者採訪發現,當前醫療腐敗案件主要涉及三大領域:藥品採購、器械採購和基建工程,其中基建工程領域大都屬於一次性和短期腐敗行為,而藥品和器械領域因其採購行為的長期性、穩定性和隱蔽性,容易形成固定的腐敗鏈條,成為腐敗的高發區域。

  首先,拿“回扣”幾成行業“潛規則”。2014年,海南醫療衛生系統43名幹部先後因貪腐被查處,其中九成涉案人員涉及醫療商業賄賂。

  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的萬寧市人民醫院藥劑科原主任王善書坦承,收受5%-10%的耗材和藥品返利在行業內幾乎是眾人皆知的“潛規則”。甚至他在醫學院學習期間,師生中就廣泛流傳著“潛規則”下的財富分配理論。

  “工作後,身邊確實存在較多暴富的醫藥代表,我也覺得這個是‘應該拿的’‘行業內都這樣’,把潛規則當成了主流。我只拿2%至3%,和其他一些醫療系統的醫生‘好處費’相比,其實不算多。”王善書説。

  一些受訪醫護人員及醫藥代表坦言,在器械和藥品採購中拿“回扣”幾乎已是“公開的秘密”,“法不責眾”和交易的封閉性、隱蔽性造成此類商業賄賂屢禁不絕。對陜西此次落馬的8名醫院正副院長,一些業內人士甚至流露出同情,認為“被抓住是倒楣”。

  其次,種種變相賄賂對醫生形成“圍獵”之勢,形成畸形醫商關係。與回扣相比,形形色色的隱形行銷手段幾乎“無孔不入”。業內人士透露,國內藥企由於藥品同質化比例較高,往往直接給醫生提成,而跨國公司則多采用學術推廣、授課等隱蔽方式經營醫商關係。以學術講座方式為醫生提供旅遊、休閒活動也較為普遍。

  “不少醫院負責人、科室主任的背後,都活躍著一批醫藥代表的身影,”曾任上海一家知名跨國醫藥公司醫藥代表的李新(化名)説,自己曾負責和上海一家三甲醫院聯繫業務,定期邀請醫生授課,向其支付講課費用,實質都是為了維護關係。而為提高業績,醫藥代表請醫生吃飯,為醫生辦私事更是稀鬆平常,“甚至經常要給值班的醫生送盒飯。”

  “為讓醫療設備和藥品順利進入醫院,最好的方式就是送錢。院長、分管副院長、科室主任都要搞定。”海口市從事醫藥銷售的張丹説,小到一支抗生素注射劑、一瓶點滴,大到大中型醫療器械的採購,都可能有回扣存在。

  多因素致醫療賄賂屢打不絕

  無孔不入的商業賄賂所推高的藥品和器械成本,“肥”了醫藥企業和受賄者的同時,最終卻需要消費者和國家醫保資金“埋單”。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會長于明德介紹説,在藥價的水分中,一些非正常環節業貢獻頗多。根據他的估算,醫療行業內與種種“回扣”相關的灰色支出,平均會佔到最終藥價的20%。

  業內人士認為,藥品價格形成機制不透明、醫院監督機制薄弱、對醫療商業賄賂處罰過輕、“以藥養醫”的現狀並未得到明顯改觀,是造成醫療商業賄賂屢打不絕的多重原因。

  海南一家公立醫院負責人説,一些制藥企業受地方保護主義的影響,對外地同類藥品生産企業進行價格排斥,不按國家有關定價標準和規定如實定價,導致藥品定價虛高。豐厚的利潤空間為醫療系統行賄受賄提供了資金來源,滋生了不正當競爭行為。

  “醫院在同質化藥品的選擇上有很大的自主權,用誰家的不用誰家的,往往很隨意。”長期關注醫療領域腐敗案件的北京北斗鼎銘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和説,激烈競爭之下,醫藥企業只能通過拉攏腐蝕醫生的方式實現利潤,如果抵禦不了誘惑,醫生就會接受不正當的利益輸送。

  在各地查處的醫療系統腐敗窩案、大案中,監督機制薄弱、預防腐敗主體責任不明是普遍特徵。咸陽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肖斌長説,在一些醫院特別是基層醫院,院長在人事、採購等方面有著“説一不二”的權力,因此他們也成為藥商重點拉攏和賄賂的對象。在他們查辦的系列醫療腐敗案中,只要院長點頭,醫療設備就能進入醫院,因此藥商行賄時一般是“院長拿大頭,科長拿小頭”。

  自我監督機制不強致使一些地方醫療行業缺乏自律,對商業賄賂處罰太輕。海南某公立醫院負責人稱,對醫生的收回扣行為,如果舉報很厲害,大多數醫院只通過行政手段給予處罰,加之手段隱蔽,查處打擊難度大。

  “這些年醫療行業沒有做到自律,一些醫生最好的朋友不是患者,而是醫藥代表和器材供應商。從各地查辦的腐敗案件來看,有的地方醫療行業的文化生態和價值觀已經被扭曲,但醫院卻沒有做到零容忍。”北京大學醫學部衛生法學教研室主任王岳分析説。

  與此同時,業內人士坦言,醫生診療費用過低,也在一定程度上使“以藥養醫”局面未能得到明顯扭轉。在海口市部分三甲醫院,藥品收入佔到醫院經費的40%以上。

  “我作為主任醫師,一個專家號僅有7元錢,拿到手的不到4元,醫院剛畢業的年輕醫生,每個月基本工資只有700元。”西安交通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一位主任醫師坦言,合法收入過低絕不能成為收受回扣的藉口,但醫生診療費用過低的現實也不容忽視。

  建議綜合治理畸形醫商關係

  業內人士及專家建議,消除醫療行業“潛規則”,扭轉不正常的醫商關係,需要從強化監督機制、完善相關法律、加大對行賄處罰力度等方面綜合施策。同時,深入推動醫藥分開改革進度,適當提高醫護人員診療費用,壓縮腐敗尋租空間。

  首先,加大對容易滋生腐敗的關鍵環節的監督力度。海南省預防腐敗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醫院主要領導的權力要適當分解,避免個人專權。行政主管部門與上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對醫療器械和藥品購銷渠道及各個環節運作情況的實時跟蹤監督,確保監督不流於形式。

  第二,完善相關法律,對醫療領域腐敗做到“零容忍”,建立涉腐醫生“黑名單”制度。王岳説,按照現行《執業醫師法》,被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滿兩年後即可重新參加考試,形成了所謂的“不倒翁牌照”,降低了醫療違法的成本。他建議,對於嚴重觸犯法律的醫生,應當加大懲戒力度,列入終身禁止從業的“黑名單”,形成震懾作用。

  第三,加大對醫藥企業行賄行為的打擊力度,從源頭上斬斷腐敗鏈條。張和説,在一些發達國家,如果藥企在其他國家出現商業賄賂行為,其本部也會受到處罰。而我國對醫藥企業行賄行為的打擊往往只針對個人。建議通過制度規範、行業自律等手段,引導企業建立正規規範的醫療器械和藥品推廣體系,尋求良性競爭。

  第四,切實推動醫藥分開和收支兩條線,剔除公立醫院的逐利性,適當提升醫護人員診療費用。王岳説,作為公立醫院,必須加強行業自律,剔除逐利性,推動收支兩條線,使醫院和醫藥相分離,可以嘗試通過“網際網路+”等方式打破目前用藥的封閉狀態。

  此外,業內人士也建議,在深入推動醫改扭轉“以藥養醫”的同時,也應提高醫護人員的診療費用,建立分級診療制度,合理配置醫療資源。可嘗試通過“高薪養醫”試點改革等方式,使醫護人員有能力抵禦誘惑。 □記者 陳晨 石志勇 傅勇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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