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改革提出“1+15”體系 並購潮或重現
- 發佈時間:2015-05-26 10:3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梁文艷報道
近日,國務院日前批轉發改委《關於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中明確,推進國企國資改革,出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指導意見,制定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産管理體制、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等系列配套文件。
意見還指出,要制定中央企業結構調整與重組方案,加快推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和投資公司試點等重要工作。
國企改革新解讀
據悉,國企改革從去年的第四項工作升格為今年的第二項任務,顯示其在經濟體制改革中的分量提高。
中商産業研究院行業分析師覃思林在接受《中國産經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關於“制定中央企業結構調整與重組方案”這一新提法值得重視,資本市場在央企整合中的作用將愈發彰顯。
對於國企改革的重要性,中研普華研究員李福麗在接受《中國産經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國企是國家隊,國企改革必須從國企地位與使命來考慮:一是國力增強,二是國際競爭,三是國際安全,四是國家活力,五是國家穩定,六是國資增值。
李福麗向記者介紹,此次《意見》有關深化企業改革的工作有6條,有“1+15”個文件,其中囊括了國企改革的核心內容,直接體現“全面、深化”的概念,有很強的衝擊力,給人以極大的信心,顯示國企改革正在有條不紊地深入,充滿希望。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所謂的“1”即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指導意見。而”15”則包括:制定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産管理體制、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等系列配套文件,制定中央企業結構調整與重組方案,加快推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和投資公司試點,制定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方案,修改完善中央企業董事會董事評價辦法,完善中央企業分類考核實施細則,健全經營業績考核與薪酬分配有效銜接的激勵約束機制,改進企業國有資産監督防範國有資産流失的意見,出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外派監事會工作的意見,加快建立健全國有企業國有資本審計監督體系和制度,制定國有企業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的指導意見,出臺實施鼓勵和規範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引入非國有資本的指導意見,修改國有産權交易流轉監管辦法和實施細則等。
李福麗表示,國企作為經濟體制改革大棋盤的一顆重要棋子,國企改革這塊“硬骨頭”的進度備受期待,對我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提升、産業結構調整都具有重大意義。
據了解,國企改革的基本思路應該是“精細化分類改革”,我國國企改革與發展應該進入“分類改革與監管”的新時期。給國有企業具體明確的使命定位,對國有企業進行具體分類,不同類型的企業應該承擔國有經濟的不同的功能定位。基於國有經濟的功能定位,明確將國有企業分為公共政策性、特定功能性和一般商業性企業三類。
對於公共政策性企業而言,主要是指處於自然壟斷的行業、提供重要的公共産品和服務的行業的企業,具體行業包括教育、醫療衛生、公共設施服務業、社會福利保障業、基礎技術服務業等。這類國有企業不以盈利為目的,主要承擔公益目標。
對於特定功能性企業,主要是指處於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支柱産業和高新技術産業的企業。這類企業所處領域相對寬泛,具體包括軍工、石油及天然氣、石化和高新技術産業等,而且這類領域隨著國家的經濟發展及戰略變化而變化,這類企業既需要充當國家政策手段,又需要追求盈利,以促進自身的發展壯大,從而發揮對國家經濟安全和經濟發展的支撐作用。
對於一般商業性企業。這類企業除了上述兩類企業以外,所有的現有企業處於競爭性行業,與一般商業企業一樣其生存和發展完全取決於市場競爭。
覃思林認為,從此次國務院批轉的意見來看,國企改革方案已經基本完成,建築、電力、鐵路等産能過剩行業的眾多國企央企,將面臨大規模合併重組。
記者了解到,國務院日前公佈的《關於推進國際産能和裝備製造合作的指導意見》也明確,以發展中國家作為重點,積極開拓發達國家市場,將鋼鐵、有色、建材、鐵路、電力、化工、輕紡、汽車、通信、工程機械、航空航太、船舶和海洋工程等作為重點行業,分類實施,有序推進。
可見,鋼鐵作為産能過剩行業的代表,也是改革中的重點。
鋼鐵行業面臨挑戰
説到鋼鐵行業的改革,李福麗表示,中國經濟告別了高歌猛進式的發展,逐漸進入新常態,政策要素、資源要素、資本要素等需要在各個經濟部門之間重新分配,新的主導産業需要進行重構。在此背景下,化解過剩産能、實施産業重組、構建規模經濟將是中國經濟轉型的核心,國有企業兼併重組無疑是其中最為重要的一環。
覃思林對記者説,“對於産能過剩的鋼鐵行業來説,重組並購的傳言一直不斷,此次意見的出臺,將是鋼鐵行業轉型的機遇,重組整合的可能性較大。”
另外,工信部原材料司副司長駱鐵軍對媒體公開表示,《鋼鐵工業轉型發展行動計劃(2015-2017)》有望在6月份之前出臺。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該計劃的目標是經過三年時間的努力,要達到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壓縮我國8000萬噸鋼鐵産能,以緩解産能過剩矛盾;其二,建立2家-3家智慧示範工廠,提升行業兩化融合水準,促進兼併重組,將鋼鐵企業數量控制在300家左右。其三,推進優勢企業強強聯合,推進區域企業重組整合,以資本為紐帶推動困難企業資産重組;結合“一帶一路”等戰略,支援優等企業走出去,並鼓勵與下游用鋼企業一起走出去。
不僅如此,對於鋼鐵行業的調整,早在3月20日工信部發佈的《鋼鐵産業調整政策(2015年修訂)(徵求意見稿)》中就明確提出,到2025年,前10家鋼鐵企業粗鋼産量佔全國比重不低於60%,形成3至5家全球範圍內有較強競爭力的超大型鋼鐵企業集團。
據記者了解,鋼鐵行業目前有鞍鋼集團[微網志]、寶鋼集團、武鋼集團、中國鋼研科技集團、中國中鋼集團等5家央企,第一步將會在央企內部先進行重組整合,然後再進行央企和地方國企的整合。
李福麗向記者介紹,未來鋼鐵行業整合路徑或有兩條:一是中國鋼研科技和中鋼集團分別與其中的一家整合,形成3家生産企業主導的市場結構;二是三家鋼鐵生産企業合併成兩家,中國鋼研科技和中鋼集團再分別與其中的一家整合,形成2家生産企業主導的市場結構。央企整合完成後,下一步可能是央企與地方國企的整合。
並購重組浪潮或將涌現
李福麗表示,2015年國企改革將全面推進和落地,國資體系瘦身將是一大任務,國企發展模式將從增量發展變為存量組合。下一步,建築、電力、鐵路等産能過剩行業眾多國企央企,將面臨大規模合併重組。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據清科研究中心發佈的《2015國企兼併重組報告》顯示,近年來,國有企業兼併重組活躍度和交易規模整體上在波動中呈攀升態勢,並購案例數由2008年的18起增長到2014年的481起,達到歷史最高水準,年均複合增長率高達72.9%;國企並購交易量也逐年攀升,2014年並購規模已超300億美元。
李福麗向記者介紹,2014年5月,國家發改委也發佈過類似文件,即《關於2014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任務的意見》,提出推進投資體制、資源性産品等價格改革、國企改革、新型城鎮化等9大任務。當時,國企改革與科技體制等改革被並列為第四項改革任務。而今年的最新排列,國企改革提至改革的第二項,單獨成段並且細分為6項重點工作,條理更為清晰、指向更加明確。由此推測,接下來國企改革的步伐有望加快。
有業內人士稱,目前,中國企業正在迎來與全球企業接軌的重組時期,兼併、分立、剝離等各類重組動作的頻率都會升高,由內而外地革新將引導央企做優做強做大。
《意見》首次提出要“制定中央企業結構調整與重組方案”,央企結構調整分為兩類,即不同央企之間的結構調整與重組,以及央企內部的結構調整和資産重組。
“資本市場一直是央企資本運作的重要平臺,可以預見,未來或將涌現央企並購重組浪潮。”李福麗進一步表示。
覃思林則表示,國有資源的優化佈局是國企改革的重要工作,未來國有上市平臺或將借助資本市場力量大力推進並購重組,實現國企資源的有效配置。同時,未來很長一段時期內,在國家戰略、市場規律雙輪驅動下,具備競爭對手國際化、産業發展有潛力等條件的央企之間的強強聯合將會適時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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