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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七年,堵不如疏?

  • 發佈時間:2015-05-26 05:33:00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為減少塑膠袋對環境的污染,我國從2008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限塑令”,明文規定禁止生産、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膠購物袋。

  7年後的今天,記者在走訪中仍發現,在菜攤和水果攤、集貿市場、小吃攤等場所,不合格塑膠袋依然隨處可見。是什麼原因讓“限塑令”的執行力打了折扣?塑膠袋污染表現在哪?怎樣制止白色污染的抬頭趨勢?

  不合格塑膠袋再次抬頭

  在北京市西城區四平園菜市場,記者發現每個攤位上都挂著塑膠袋。一有人光顧,攤主便利索地扯下塑膠袋遞給顧客,大部分市民從市場買完東西手裏都拎著五六個超薄塑膠袋。當記者詢問環保袋的使用情況時,店主説:“一般超薄塑膠袋5分錢左右買回來,一天用200個,成本在10塊錢,環保塑膠袋售價從6分到2毛錢不等,即使用最小號的,一天成本就近30塊錢。現在很多人都是空著手來買菜,不給塑膠袋根本無法拿菜。”

  採訪過程中,記者遇到了來市場兜售超薄塑膠袋的商販。一捆捆顏色各異、大小不一的超薄塑膠袋上沒有材質、規格和生産廠家等標識,材質很軟,散發著一股刺鼻的氣味,這些塑膠袋售價4分錢一個,不少攤主都買了幾捆。

  正在買菜的劉女士説:“菜類有水、肉類有油,買豆腐、雜糧需要在不同的店面,需要不止一個袋子,平時買菜不會一直自帶購物袋,一般就用商販提供的塑膠袋。”

  在蠟燭巷的小吃攤,記者看到不少攤主抓起肉串放在套著塑膠袋的盤裏。攤主表示,大多數顧客對盤子的清潔度不放心,更願意使用套上一次性塑膠袋的盤子,一天要用近100個塑膠袋。記者還發現也有不少消費者將沒有吃完的飯菜打包後,用塑膠袋裝起來,不少廢棄的塑膠袋橫七豎八地躺在垃圾堆上。

  不少大型超市相對規範,能夠根據“限塑令”要求向市民提供可降解塑膠袋,一般每個塑膠袋價格為2毛到1塊錢。在沃爾瑪超市宣武門店,當記者提出要買環保布袋時,收銀員從鎖著的櫃子裏取出兩個綠色的布袋,價格分別為4.5元和5.5元,據收銀員介紹,買環保布袋的人寥寥無幾。

  “白色污染”後果嚴重

  中國海洋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鄒立在接受《經濟日報》記者採訪時對塑膠袋的污染危害作了詳細解讀。

  “生産泡沫塑膠過程中使用氯氟碳化合物和氟利昂,導致紫外線過量照射,使溫室效應加劇,破壞大氣生態平衡。廢舊塑膠包裝物混在土壤中,影響農作物吸收養分和水分,將導致農作物減産;拋棄在陸地或水體中的廢舊塑膠包裝物,被動物誤食會導致死亡;廢棄塑膠包裝物上的殘留物如快餐盒的食物殘渣等都會給蚊蠅和細菌提供生存和繁殖的溫床,尤其是夏季,一些常見微生物如芽孢桿菌屬、無色桿菌屬等都可以在城市散落的塑膠包裝物上快速繁殖生長,危害公眾的身體健康。在多風季節,隨風飛舞的塑膠袋不僅有礙觀瞻,纏繞到架空供電線上的塑膠袋還能造成短路事故,引發火災。”鄒立如是説。

  對於經常在飯店打包的消費者,鄒立也給提了個醒,她説:“打包的塑膠袋大多屬於聚氯乙烯塑膠袋,此種塑膠袋含有大量穩定劑、增塑劑,遇熱或接觸到油脂性食品時會迅速滲出並遷移到食品中,長期使用有致癌危險。”

  鄒立不贊成用燃燒方式處理廢舊塑膠袋。“塑膠製品大都含有聚氯乙烯和丙烯氰等有害物質,燃燒時會産生氯化氫,是導致酸雨的重要原因之一。”鄒立説。

  “限塑”是個系統工程

  記者查閱了“限塑令”全文後發現,“限塑令”只是規定了相關部委局的職責,未明確政策的整體實施由哪個政府部門負責;只對塑膠袋標準、收費提出了要求,未設定塑膠購物袋的限制目標以及相關的實施計劃,難以進行有效評估。

  從2015年元旦開始,吉林省“禁塑令”正式生效。在全省行政區域內禁止生産銷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膠薄膜袋製品和食具,吉林成為全國首個從限塑向禁塑全面升級的省份。對於禁塑令的效果,吉林大學後勤部教師李嵬松説:“在長春市的不少農貿市場,塑膠袋都不見了蹤影,但是在小吃攤等地方依然能看到各種顏色的塑膠袋。”

  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丁丁認為,違法成本低使得不合格塑膠袋成為環境污染的“頑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品質法》,生産、銷售國家明令淘汰並停止銷售的産品的,責令停止生産、銷售,沒收違法生産、銷售的産品,並處違法生産、銷售産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下的罰款;不合格塑膠袋一車貨值才幾百元,即使執法人員及時將其查獲,沒收違法所得加上罰款不過1000余元,震懾作用有限。應當嘗試徵收塑膠袋稅,體現賞罰分明的原則,不僅懲罰不合格産品的生産者、經營者,對生産合格塑膠袋的廠商應當給予稅收優惠,公開表彰,這樣可以營造良好的市場競爭環境,讓生産者、經營者自覺守法。”丁丁説。

  塑膠加工利用協會秘書長馬佔峰認為,清潔的廢舊塑膠包裝物可以重復使用,或重新用於造粒、煉油、制漆、作建築材料。本著“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通用原則,在塑膠包裝製品的生産過程中應當加入澱粉、改性澱粉或其他纖維素、光敏劑、生物降解劑等添加劑,使塑膠包裝物的穩定性下降,這樣塑膠袋容易在自然環境中降解。“目前北京地區已有19家研製或生産可降解塑膠袋的單位,應當綜合運用財稅政策等經濟杠桿,扶持可降解的環保塑膠製品生産企業,幫助他們降低成本,鼓勵企業研製出可靠耐用、價格讓消費者承受得起的替代品;在塑膠袋生産集中的地方設置專門的再生顆粒加工廠,將廢料通過粉碎機粉碎後再通過擠出機熔體塑化,經過多孔模頭形成再生顆粒,避免廢棄塑膠袋氾濫成災。”鄒立説。

  中國環境新聞工作者協會秘書長劉國正表示,治理不合格塑膠袋“堵不如疏”。他建議大型超市對不使用塑膠袋的顧客可以返還現金等鼓勵措施;在城市社區和農村居委會設置專門的塑膠袋回收點。“讓不合格塑膠袋逐漸退出歷史舞臺是個系統工程,需要政府帶頭、高校教育、司法監督、社區宣傳形成合力。”劉國正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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