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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膠袋56元一斤?

  • 發佈時間:2015-03-06 07:33:03  來源:長春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長春晚報記者 祝微

  “一些熟食品銷售店在賣熟食的時候根本不去皮,這不是拿塑膠袋當肉賣嗎?”4日,正在某商場熟食區選購食品的李女士告訴記者。

  4日,市消協聯合市質檢院計量部門及消協維權監督員針對2014年消費者反映的商品計量方面問題,對我市部分超市和農貿市場定量及預包裝商品進行了走訪和現場體察。發現有些超市存在著商品標注不規範、預包裝商品銷售時不去包裝物分量等現象。針對消費者反映在市場和超市購買定量包裝米麵差秤現象,共對38個品牌的大米在現場進行了過秤,結果顯示,10個品牌在過秤中有與標注克數不符,最多相差近300克,但由於大米的特殊性,(隨著存放時間的長短以及存放條件的變化,本身的重量會發生變化)是否存在缺斤少兩的問題,還需質檢院工作人員在試驗室內做最後測量檢驗才能確定。

  在我市兩個大型超市內,市質監局計量處技術人員對超市內的部分公平秤、帶包裝蔬菜、水果、肉類等食品進行了檢測,發現標注重量和實際重量相符,凈重量都為去皮後重量。

  隨後,在米麵油專區,技術人員發現該區域內的公平秤數值存在偏差,而且有兩個品牌的定量包裝大米凈重量與實際標注不符。如某品牌10公斤裝大米,實際帶包裝測重為9.93公斤,在對該品牌的大米逐一進行測重後,發現無一達到與標注克數相同。同時,另一品牌的10公斤裝大米也存在偏差,或超出10公斤或低於10公斤。相對於塑膠編織袋包裝的大米,用塑封袋包裝的大米重量比較精準,精準的原因是塑封袋包裝物不容易失掉水分。

  另外,技術人員還發現兩個品牌的大米在標注上不符合國家規定。據了解,正規的重量標注應為“10kg”,而不符合規定的大米標注為“10Kg”。對此,市消協和市質監局工作人員要求超市立即對不合格大米進行下架,並要求超市與廠家聯繫,換掉不合格包裝。

  對於塑膠編織袋包裝的大米不夠秤一事,市質監局計量處處長孫健表示,由於大米情況比較特殊,在運輸、儲存過程中可能存在水分揮發,因此不夠秤的情況有可能發生,但誤差偏大則説不過去。“目前雖然國家並沒有針對大米水分揮發的數值規定,但誤差有可能是由於廠家的秤本身不準確等原因造成,對於這些經過檢測確實存在不夠秤的大米,我們要求立即下架,並將對廠家的計量工具進行檢測。”。

  據了解,在流通領域檢測大米凈含量時,應首先檢測其水分含量。如果當時大米的含水量為0的話,那10kg大米最大可短缺1.45kg或1.55kg(秈米小于等於14.5%,粳米小于等於15.5%)。以10kg大米為例,水分每降低1%,則可短缺100克,以此類推。

  技術人員表示,超市內測量大米、麵粉等糧食的公平秤一般的稱重量在15公斤,按照規定是不允許存在任何誤差的,但從目前的檢測結果看,該公平秤存在一定的誤差。這主要由於該公平秤稱量的物品大多較重。“我們每年都會對超市內的計量器具進行檢測,但公平秤由於稱重較多,肯定存在一定損耗,因此就需要超市每天對計量器具進行調試,這樣才能保證數值的準確。”

  “56元一斤的牛蹄筋,標簽重量為176克,實際測量為176克,這個0.5克塑膠袋的重量在哪呢?”昨日,看著手中的牛蹄筋,消費者直髮蒙。

  經過反覆對香腸、醬牛肉等多個熟食的測量,技術人員發現4家熟食店有兩家存在不去皮銷售的情況,也就是説,消費者購買的熟食總價裏有塑膠袋的價格,而且這個塑膠袋是按熟食價格銷售的。最終,熟食店返還了消費者0.4元。

  對此,市消協秘書長鐘萍表示,在過去的一年中,消費者經常反映超市內部分商品存在不去皮銷售的情況,因此本次聯合市質監局和消協監督員對超市內定量包裝食品和散裝食品進行檢查。雖然發現部分商家存在不去皮銷售的情況,但多數商家是合法經營。對此,她建議超市或商場應在經營區域內設立“測重區”,在該區域內放置公平秤,一旦消費者對購買的商品産生懷疑,可自行稱重,這樣就解除了消費者的疑惑,增加對商家的信任。同時鐘萍指出,應在消費憑證上透明,應明確分別對凈含量、包裝物等進行標注。

  攝影 祝微

  工作人員對超市內定量包裝食品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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