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源 財富源

2024年08月15日 星期四

財經 > 滾動新聞 > 正文

字號:  

證監會將對五類情形人員採取證券市場終身禁入措施

  • 發佈時間:2015-05-22 20:12:27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5月22日電(記者趙曉輝、許晟)中國證監會22日宣佈修改證券市場禁入規定,明確對隱瞞編造重要事實等五類情形的人員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以震懾市場,肅清秩序。

  根據最新規定,從事保薦、承銷、資産管理、融資融券等證券類業務及其他證券服務業務,故意不履行法定義務,並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可以採取終身禁入措施。

  針對造假和操縱等行為,規定明確對於採取隱瞞和編造重要事實等特別惡劣手段,或者涉案數額特別巨大的,可以終身禁入。對於從事欺詐發行、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嚴重擾亂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或者獲取違法所得等不當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或者致使投資者利益遭受特別嚴重損害的,可以終身禁入。

  對於證券監管執法中遇到的違法人員阻礙、抗拒執法的問題,如果當事人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應當採取市場禁入措施。如果存在故意出具虛假重要證據,隱瞞、毀損重要證據等阻礙、抗拒證券監管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行使監督檢查、調查職權行為的,可以終身禁入。

  針對有關機構和個人多次違法、屢罰不改的問題,規定明確,五年內被證監會給予除警告之外的行政處罰三次以上,或者五年內曾經被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可以終身禁入。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市場禁入的規定同樣適用於非上市公眾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説,修改後的禁入規定有利於懲治證券市場違法行為,促進市場主體歸位盡責。特別是,隨著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等改革發展措施的推進,這一政策將為依法加強市場監管提供法律保障,促進資本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熱圖一覽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