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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採用“分身術”規避“售後返租”風險

  • 發佈時間:2015-05-22 11:32:23  來源:濟南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新華社南寧5月21日電(記者 何豐倫)一方面是在銷售之初就承諾“售後返租”,另一方面則是“返租”租金一拖再拖……記者近日對我國商業地産市場進行採訪時發現,一些開發商採用“分身術”的方式,逃避相關法律法規的明文規定。業內人士指出,今後3至5年,將是“售後返租”風險集中爆發的階段,對這一領域的監管措施應多重用力。

  5月9日,數十名欽州某市場商鋪業主聚集在市場,要求拿回被拖欠4個月的租金。該市場管理公司稱,資金正在籌措中。這一市場的開發商回應稱,鋪面係一家與企業有關聯的公司代理行銷,除鋪面問題外,租金一事與開發商無關。此前不久,南寧市也曾經發生鳳凰嶺路一新街市的數十名業主聚集,到菜市場討鋪面租金的事件。業主們聲稱:開發商最初承諾高回報率,“售後返租”,如今卻已拖欠數月租金。

  記者採訪的多位業內人士坦言,根據住建部及相關部門的風險提示,商業地産採取“售後返租”的模式風險很大,但開發商往往採取“分身術”的方式來規避風險。

  “分身術一”——開發商成立“租賃公司”“仲介公司”等關聯企業,由關聯企業與購鋪者簽訂“租賃經營管理合同”。開發商不會在購買商業地産的協議中寫上“售後返租”的字樣,但卻要求購鋪者必須同時與租賃公司、項目運營公司簽訂“租賃經營合同”,由開發商的子公司來承攬鋪面對外出租、兌付給購鋪者的“租金返還”。

  “分身術二”——開發商直接與租賃公司簽訂合同,將項目交給租賃公司運營。這一方式錶面上看並非開發商的關聯公司,但在實際運作過程中卻與開發商有千絲萬縷的聯繫。項目運作不好,責任也不會在開發商身上。

  業內人士指出,由於我國商業地産已經在部分城市或區域呈現“過剩”現狀,盈利能力下降,“售後返租”模式面臨深層風險持續釋放的問題,有關部門應加大監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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