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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供”多數是假貨 微信賣香煙違法

  • 發佈時間:2015-05-22 09:33:34  來源:福州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福州晚報記者 李永華 文/攝

  福州晚報訊 隨著玩微信的人不斷增多,朋友圈內叫賣東西的人也隨之多了起來。近日福州晚報記者發現朋友圈內不僅出售服飾、化粧品、植物等,很多微友通過朋友圈開始出售各式香煙,而且這些香煙多數在市場上難覓身影。

  “首長專用”“軍人專用”“僅供尊貴客人品吸”……這些誇張的文字,用大紅色字樣印在白色包裝紙上。昨日上午福州市民王先生在微信朋友圈內看到,有人在賣“特供”香煙,發佈的香煙有多個牌子。這些香煙都是白色盒子包裝,每包170元。其中硬盒的標有“首長專用”字樣,生産廠家為“中國天龍煙草有限公司”,包裝還特別註明“尊貴享受”“僅供尊貴客人品吸”等字樣。而軟盒的則“簡樸”到了“三無”的地步,不但沒有生産廠家、地址,甚至連品牌都沒有。

  福州晚報記者加了一些香煙賣家為好友,在與他們交談中了解到,這些煙不在實體店銷售,只成條售賣,不單賣,有些煙的品種在當地根本買不到,甚至已經停産。據了解,他們銷售的這些煙通過各種渠道進貨,交易方式是通過支付寶,然後快遞發貨。一名叫“laner”的賣家告訴福州晚報記者,他們銷售的香煙都是代理的,這些煙中有進口的也有專供出口的,不少品種在福州根本買不到,“都是通過朋友才能進到的”。

  隨後,福州晚報記者照著這些煙的牌子走訪了多個大型煙酒超市,都未看到有類似的香煙在銷售。東街口一家捲煙專賣店店主稱,從來沒有聽説過這些品牌的捲煙,也沒有聽説過“特供”“專用”之類的捲煙。

  福州晚報記者了解到,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除了取得煙草專賣生産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或者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證的企業依法銷售煙草專賣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通過資訊網路銷售煙草專賣品”。因此,利用微信、網店等網路手段銷售香煙均屬違法行為。

  “一些走私假冒偽劣商品利用消費者的虛榮心,聲稱所賣的煙是給領導抽的‘特供煙’,價格很高但銷路很好,這些煙多數是假煙。”福州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現在並不存在所謂的“特供煙”,消費者切勿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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