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峽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交易可享補貼
- 發佈時間:2015-05-22 09:33:24 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福州晚報記者 何佳媛
福州晚報訊 昨日,省政府辦發出《關於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試點扶持政策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PPP項目公司上市,享受我省公司上市獎勵政策。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和海峽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交易的PPP項目公司,省經信委在掛牌當年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補貼。
《意見》明確今年至2017年,經省財政廳或其授權機構認定,列入省級PPP示範項目的,省財政按照項目新引入社會資本金額給予實施地政府一次性獎勵。獎勵標準是: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獎勵50萬元;1億元以上每增加1億元再獎勵30萬元;單個項目獎勵額不超過500萬元。列入財政部PPP示範項目的,獎勵金額按上述標準增加20%。獎勵資金主要用於補助PPP項目前期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支出。
在財政部確認的2014年底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餘額中,今年至2017年,地方政府通過實施PPP項目減少上述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省財政按當年化解債務規模的3‰給予獎勵,單個市、縣(區)累計獎勵額不超過300萬元。
《意見》規定,凡使用財政資金的公用事業和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要事先進行PPP可行性論證。除法律、法規、規章有禁止性規定外,只要是社會資本願意投入的,原則上優先考慮由社會資本參與。
《意見》提出,對承擔一定公益性任務、社會效益好、收入不能覆蓋成本和合理收益的PPP項目,項目實施地政府可綜合考慮“使用者付費”定價、建設成本、運營費用、行業平均收益率和財政中長期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財政補貼的規模和方式,保障參與合作的社會資本獲得合理回報,實現項目可持續運營。省財政將逐步安排5億元省級PPP項目增信資金,為PPP項目融資提供增信支援。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