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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學教授在美國遭誘捕 被控涉“間諜罪”

  • 發佈時間:2015-05-21 07:16: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名中國天津大學教授因牽扯專利相關的商業糾紛,入境美國時遭逮捕和“高調”起訴。美國把一種涉及手機等行動通訊設備的技術稱作“敏感技術”,“指稱”當事人涉嫌“經濟間諜罪”和“竊取商業秘密罪”。

  商業糾紛脈絡清晰

  當事人16日在加利福尼亞州南部城市洛杉磯入境時遭逮捕,原因是美方當局今年4月1日備案一份起訴書,把這名教授以及另外5人列為“被告”。所謂“備案起訴書”,即不公開起訴對象和內容,僅向執法機關提供相關線索。

  逮捕這名張姓教授後,美國司法部公開聲明以及相關起訴書。依照公開的內容,總共6名當事人,都是天津大學及其關聯企業員工,其中3人曾經是南加利福尼亞大學同學;張教授和另外一人同時期在這所高校攻讀博士學位,以薄膜體聲波諧振器(FBAR)為研究課題,畢業後分別在思佳訊公司(Skyworks)和安華公司(Avago)就職,從事FBAR 部件設計,用於移動設備過濾無線電信號。

  2009年初,張教授所在思佳訊公司退出FBAR業務,由安華公司接手。同一年稍後,張教授與他的那名同學先後回國,共同創業、製造FBAR産品,同時就任天津大學教授。

  2011年,張教授在美國申請技術專利,觸動那名同學先前在安華公司的一名技術主管。兩人隨後以當面和電子郵件等方式交涉“侵權”事宜……

  從美國司法部公開聲明以及相關起訴書公開的這些內容,已經可以明顯看出,糾紛的雙方,是張教授等人與安華公司。

  FBAR真“敏感”嗎?

  美方訴狀中,沒有列出張教授及其同學在美國企業接觸過任何與軍事相關項目,沒有提及兩人在天津創業項目是否涉及軍事項目,只是説FBAR技術能用於軍事。

  FBAR如今最常用場合,是手機之類移動電子産品。

  但是,美國司法部聲明把FBAR稱作“敏感技術”,指認6名當事人涉嫌“經濟間諜罪”和“竊取商業秘密罪”,更因為當事人所屬中方機構與政府關聯而指認他們圖謀讓中國獲得“經濟優勢”。

  更有“名堂”的是,起訴書所列“證據”主要以電子郵件為主,既包括當事人在美國期間私人通信,也包括他們身處中國所收發郵件。美國調查部門如何獲得這些私人通信,恐怕難以撇清“駭客”手段的嫌疑。

  參與調查部門有美國聯邦調查局,也有司法部下屬“國家安全局反間諜處”。

  確保中國公民權益

  張教授16日入境美國,據説是要參加一場學術會議。他18日在洛杉磯一家加州中區聯邦法院首次出庭,隨後將在聖何塞一家加州北區聯邦法院出庭,時間待定。

  值得關注的是,美國司法部19日就這一樁訴訟發佈聲明時提醒,聲明以及相關起訴書所列罪名當屬“指稱”性質,而非正式指控罪名,在確證罪名成立以前,理應對當事人作無罪推斷。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20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回答記者提問時説,中國政府對有關事態嚴重關切,正進一步了解有關情況。中國政府將會確保中國公民在中美人員交往中的正當權益不受損害。

  中國駐美外交人士披露,中方獲得美方通報,已經向張教授提供領事保護服務,包括聯繫律師。

  被“誇大”的糾紛

  事情原本簡單,無非兩名國人,在美國高等學府深造,同學、同專業、同一課題,研究頗有“心得”,於是萌生創業“夢想”。

  他們各有專長,親身設計,否則兩家美國企業不會錄用。兩人在美國與風險投資商接觸,也與中國機構聯絡,最終選擇回國落戶。兩人中一人離職創業以後獲得美國專利,而他原先供職企業已經退出與專利相關業務。

  問題在於,另一家企業還在;而企業與學校相比,對“産權”和“利益”更執著,對員工“限制”和“計較”更嚴苛,一些時候對“同行”或稱“對手”更兇狠。

  在技術行業,前任員工與前任“老闆”鬧翻以至交惡,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

  但此時蹊蹺之處在於,企業不出面,卻由美國聯邦政府機構介入,30頁篇幅起訴書、3頁紙聲明,列6名被告、32項罪名,形似“高高舉起、狠狠砸下”,把至多一起民事糾紛放大為至少一樁刑事案件,甚至生拉硬拽出“中國政府關聯”,招得西方媒體好一陣興奮。

  19日下午,在加利福尼亞州北部聖何塞,所謂“矽谷首都”,也是張教授後續將出庭的城市,一批美國企業界人士聚集在一起。但凡了解訴訟所涉及技術者,大都認為這樁訴訟“誇張”。

  一位前任軟體工程師、現任企業家解讀:現在就這樣,好像是趨勢,但凡公訴案,都會“過度指控”,用以嚇唬“被告”,迫使當事人“認罪”。

  馬丹 徐勇(特稿·新華社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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