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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尋“息怒”的解決路徑

  • 發佈時間:2015-05-20 11:31:31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段時間以來,因怒氣而引起的各種糾紛和暴力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如何從社會成員自身、從社會乃至法治的角度,遏制這些行為的發生?《經濟日報》記者近日對法學專家、心理專家、專科醫生等進行了採訪。

  尚法崇德是止怒良方

  本報記者 李萬祥

  “目前我國法律對‘路怒症’引發的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其實並不低,關鍵是要嚴格執法。”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余淩雲教授認為,在未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改中,可以考慮加大後果惡劣的“路怒症”交通違法行為法律責任,比如採取吊銷駕駛證或終身禁駕等處罰方式。

  對常見的“路怒”交通違法行為,我國法律已有明確規定。例如,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不得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車輛。再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機動車的正常行駛。

  “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完整地規定了各種違法行為的處罰方式,但卻沒有細化對‘路怒’這樣的交通陋習如何進行處罰,這體現了法律的滯後性。”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唐菊雄建議修訂交通法律法規,將交通陋習的處罰進一步細化和完善,以凈化道路安全環境。她還認為,要建立完善的交通管理制度,推進監督機制,放大管理網路。

  生活中,很多交通違法行為都發生在攝像頭之外。對此,余淩雲建議,應改變目前的執法方式,讓交警執法動起來,劃片巡邏,從而更好地維護交通秩序。同時要加強公民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倡導文明駕駛,安全出行。

  唯有定分,方可止爭。其實,社會上許多紛爭和暴力現象以及群體性事件都是因怒而起,“路怒”只是其中一種。人們往往因怒結怨,進而以怒制怒,以怨報怨,把法律法規拋之腦後,“忘”法而行。專家分析認為,畏上、畏權、不畏法的社會心態,對秩序規則的漠視,往往是釀成大錯的重要原因。

  “對公民而言,法治不只是規則和條文,還應是一種深入人心的信仰。”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秦前紅認為,當前,社會上各種不同利益訴求以暴力激憤的形式出現。一方面與目前社會群體的利益表達機制欠缺和不暢有關;另一方面是人們法治觀念不足的表現。

  如何疏導危害公共安全的怒氣、戾氣?專家建議,除去適當的心理調節、保持心平氣和之外,還應當樹立秩序規則意識,以法律法規為行為準繩,尚法崇德,依法行事。

  以正面態度看待事物

  本報記者 姜天驕

  “從心理學角度來看,公共場所的易怒情緒主要與人們對情境或事件的認知或解釋有關。如果把某事件或情境解釋為對自己的冒犯,或對自己有敵意,或者阻礙自己的行動,就會産生怒氣,甚至怒火萬丈。”談到近期因怒氣而釀成的幾起惡性事件,北京教育學院心理係副教授齊建芳説。

  生活中,尷尬之事時有發生。“我們看待這些事情的態度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負面的。”齊建芳説,比如,A車在行駛中被B車剮蹭,B車沒有任何反應,揚長而去。這時,如果A車司機認定對方不想負責任,故意想跑,就會很生氣;而如果A車司機認為只是輕微剮蹭,可能對方並沒有察覺,並不是故意逃逸,就不會大動干戈了。

  “從心理學的角度看,長期的易怒性與A型人格有關。”齊建芳介紹,A型行為模式是一組人格特徵的組合,主要包括時間緊迫性、競爭性、好鬥急躁。

  “易怒情緒也可能與個體的不健康的自尊有關。”齊建芳説,自尊是一個人的自我評價及相應的體驗,簡單説,自尊是一個人“我有多好”的感覺。自尊有真正的高自尊和虛假或虛弱的高自尊之區分。虛假高自尊的人內心深處極度渴望他人的尊重和關懷,這些自視過高、總認為別人沒有給與他們足夠尊敬的人容易産生憤怒情緒和行為。另外,過度自戀的人對自己的價值和成就持有過分誇大、不現實的看法或評估,一旦知覺到被人輕視,就會憤怒。

  易怒情緒是一種社會疾病,不僅影響他人,也不利於自己的身心健康,更影響了文明和諧的社會風氣。如何控制或調節這種不良情緒?齊建芳建議,應改變對情境或事件的評價與解釋,從而改變自己的情緒體驗。要加強對自己思維的監控或反思,避免消極的自動化思維。比如,他是故意冒犯我的,他是有意的,相反,應提示自己從現實的多種可能性去分析問題,例如,他對自己的冒犯可能是無意的,等等,從而降低甚至消除憤怒。

  社會技能練習也尤為重要。如,學會換位思考,避免自我中心,把自己置於對方的位置等。再如,管理自我對話,在憤怒情緒開始時就能自我意識到,然後放鬆,告訴自己“現在我需要一點冷靜和平和”等。

  人總是處於壓力之下就會耗竭心理的資源和能量。如果心情很放鬆,遇到像堵車被插隊等情境時,心理資源可以理性對待該情境,自製力或自控力提升,就不容易産生失控的憤怒情緒和行為。因此,應該學會管理自身壓力。

  對於前面提到的A型人格,要特別注意改變自己的行為模式,降低時間緊迫感,讓自己的節奏慢下來,享受一下放鬆狀態;競爭心減弱些,遇事要隨和、寬容。總之,用積極情緒替代消極情緒;退而求其次,你還可以選擇用無害的方式表達憤怒。

  學會管理自己的情緒

  本報記者 吳佳佳 通訊員 郭麗萍

  是什麼原因導致“路怒症”乃至許多因怒氣導致的失當行為?對此,我們又該怎麼辦?《經濟日報》記者採訪了中日友好醫院心理諮詢門診副主任心理師王彥玲。

  “排除天氣等客觀原因,都市人沉重的工作生活壓力、車主的文化修養、心理素質、包括個人性格特質等,都是‘路怒症’的潛在原因。”王彥玲認為,由於人口日益向大城市集中,隨著生存壓力的增大,人本身更容易産生焦慮情緒。日漸擁堵的交通現狀不斷強化了駕駛員的焦慮感,使負面情緒上升,遇到一點小摩擦就失控。此外,“路怒”現象與人的性格關係很大。有一種人屬於衝動性人格,遇到一點不如意的小事情就不能忍受,繼而引發語言甚至行為上的衝動。在車水馬龍的大街上,駕駛員在車子裏很難被人看到,並且行為沒有束縛,更容易暴露出負面情緒和自己的性格特點。有些人就會將憤怒與攻擊投射到外面,對其他人表現出很強的敵意,進而保護自己內心世界的安定。

  王彥玲介紹,除本身有情緒和精神疾病的駕駛員外,醫學界對“路怒症”並沒有相關臨床研究與診斷學歸類,嚴格來説這還是一種社會現象,不是疾病。但是,“路怒症”的爆發,往往與交通事故本身無關,主要是心理作用的結果。“路怒”司機在衝動的情緒下駕駛,給交通安全和自身安全帶來很大的隱患。此外,長期處於易怒狀態還會造成情緒障礙、免疫力下降等負面影響。因此,建議每個司機要有自我認識,結合自身情況查看是否有“路怒”傾向,加強自我調控,避免造成嚴重後果。

  “遠離‘路怒’需學會管理情緒,增加自身修養。”王彥玲説,車主要自覺改善自己的個性、矯正心態,提高愛和寬容的能力,提高靜心的能力。開車上路避免壞情緒伴隨的方式有很多種,王彥玲建議,駕駛員一旦覺得心煩氣躁,不妨多做幾次深呼吸,或開窗讓新鮮空氣進入車廂,或聽比較輕鬆的音樂,或將車停在路邊稍事休息。此外,開車過程中如果産生憤怒情緒或者感覺受到了別人的侮辱,應學會及時調整心態,更多地為其他人著想。如果長期感到焦慮,在飲食上也要多注意調理:吃清淡飲食,少吃油炸和甜膩的食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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