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商品房轉保障房各地在探索期待好結果
- 發佈時間:2015-05-20 09:37:45 來源:寧夏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商品房與保障房,一個價格高,另一個專供保障,兩者性質、稅收、價格迥異。但如今,遭遇發展瓶頸的樓市在探索新解法,這兩者之間的通道正在打開。記者在基層調查發現,江蘇、四川、山東、湖南等一些地方政府部門正在積極推進存量商品房改為保障房:力求既能化解商品房的庫存,又能破解保障房的資金短缺問題。不過,這種樓市新解法並非一帆風順,政府當“買家”如何化解尋租風險?開發商是否樂意?群眾能否受益?這些問題都引人關注。
難題並存:商品房亟待去“庫存”
“去庫存”已是商品房市場的主基調。國家統計局發佈的數據顯示,房地産市場仍然處於調整期,截至4月末,全國商品房待售面積65681萬平方米,比3月末增加682萬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積增加330萬平方米。
與此同時,資金日益成為保障房建設中的瓶頸。打通存量商品房和保障房的對接通道,成為一劑藥方。國土資源部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近期聯合發文,提出將符合條件的商品住房作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賃住房房源。
把好“天平”:嚴防權力尋租
據記者調查,當前主要有三種方式推進存量商品房改保障房:
——政府部門直接回購社會房源,以不同方式提供給住房保障對象;
——不以任何方式組織房源,以貨幣補貼的方式,鼓勵住房保障對象購置社會存量商品住宅;
——政府部門充當中間人,為棚改居民和房地産企業牽線搭橋,集中組織房産推介會或組織團購,以貨幣安置的方式支援棚改居民購置位置合適和價格較低的房源。
政府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如何防範權力尋租,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中國房地産協會秘書長馮俊説:“選擇什麼區位的房源和怎麼定價,都是容易滋生腐敗的環節,必須提前進行制度設計,避免政府提供給低收入群體和棚改群眾的福利變相轉化成給開發商的福利。”
中國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陳飛建議,應對政府部門在參與搭建存量房和保障房橋梁過程中的行為進行規範和監督,做好資金監管,防止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等過程中的“跑冒滴漏”現象。
成效初現:仍面臨嚴峻挑戰
部分城市實踐證明,只要政策制定合理,決策科學,在存量商品房改保障房的過程中,就能實現居民、政府與企業三方共贏的局面,但依然面臨嚴峻挑戰。
有專家反映,政府出手購買商品房,這體現了分類調控的思路,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樓市庫存,但究竟效果如何,還有待繼續觀察。
一些基層幹部反映,目前部分城市還缺乏規範的操作細則,尤其是如何選擇房源和定價方面難以把握,而且市場上缺乏相應的住房産品。另外,現有存量房的造價及稅費成本較高,而保障房相應補償標準與普通商品住宅市場定價差距較大,房地産企業積極性難以調動。
一些房地産企業負責人向記者坦承,之所以願意提供部分房源作為保障房房源,主要是希望通過規模銷售降低成本,並及早回籠資金,但這部分房源的土地、建設和稅費成本與正常渠道銷售的房源並無二致,長期和大範圍參與的意願並不強。
馮俊説,商品房裏面有土地費用、稅費等,但政府組織建設的保障房的成本低於市場開發的項目,能不能把這塊成本降下來是吸引企業參與的關鍵。
(據新華社北京5月19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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