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銀行河北儲戶數千萬存款“失蹤” 律師稱銀行應擔責
- 發佈時間:2015-05-18 23:24: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石家莊5月18日電(記者 肖光明 崔濤 王天譯)5月15日,中新網以《河北石家莊一儲戶300萬存款“失蹤” 銀行稱無責任》為題,報道了余兵在中國工商銀行石家莊建華支行存儲的300萬元離奇“失蹤”一事。稿件刊發後,幾十名工商銀行儲戶找到中新網記者,稱他們在中國工商銀行石家莊建南支行(以下簡稱建南支行)的存款也和余兵的遭遇一樣,莫名“失蹤”,初步統計,涉及金額達數千萬元人民幣。
對於眾多工商銀行儲戶存款“失蹤”一事,中國工商銀行石家莊分行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涉事的工商銀行員工暫時回避。對於類似事件涉及多少儲戶與金額,工商銀行稱還未統計。目前警方已對部分儲戶存款丟失一事進行立案偵查。
女老闆1080萬存款僅剩124元
5月18日上午,石家莊市民王麗(應被採訪人要求化名)和多位工商銀行儲戶向中新網記者講述了自己在工商銀行建南支行存款“失蹤”的經過。
拿著厚厚的一沓銀行對帳單,王麗沙啞著嗓音告訴記者,從2014年5至2015年1月,短短8個月間,她在工商銀行建南支行陸續存入了1080萬元人民幣,而在今年5月7日,她突然得知,自己的千萬存款只剩下了124元。
“那是我經商20多年的全部心血啊。”談起自己的遭遇,王麗欲哭無淚。她告訴記者,自己在石家莊經商,因業務需要,在公司附近的一家工商銀行營業網點開了戶,將自己的金融業務和存款全部交由這家營業網點辦理。
“從2014年初開始,這家工商銀行營業網點的一名負責人梁某就開始向我推薦,説是工商銀行有一項高息攬儲業務,一年的定期存款可以拿到10%的年息。我根本沒有意向存款,但梁某不僅三番五次地勸説,還給我的公司介紹客戶。”王麗説,經不起梁某的軟磨硬泡,考慮到對方是工商銀行正式員工的身份,她最終同意辦理這項業務。
據王麗回憶,第一次存款時,梁某把她帶到了建南支行,在門口和建南支行的一名員工范某進行了簡單交接。王麗在范某的指引下,辦理了定期存款業務。
“范某讓我辦理U盾,我説不辦,因為我從來不用網銀。可范某説辦理U盾是為了方便匯利息。”王麗稱,在范某的全程陪同下,她辦理了U盾並設置了密碼。此後,U盾便一直在家中保管,而她也從未用過網銀。
據王麗介紹,在2014年3月份辦理第一筆100萬元的存款業務時,她曾向范某詢問,10%的利息何時能到賬。“當時範某的回復是最晚第二天就能到賬。”王麗説,第二天,她確實收到了10萬元“利息”。此後的8個月裏,她分多次陸續向該銀行卡記憶體入了1080萬元。
據王麗提供的她和梁某的錄音顯示,當她辦理此項業務的存款達到300萬時,也曾産生了擔憂,但梁某不斷用“沒事”、“辦了好幾筆”、“做這項業務不是一次兩次了”來打消王麗的疑慮。
王麗稱,今年5月7日,她從網上看到了有關存款“失蹤”的報道,隨後來到工商銀行查詢,才發現自己的千萬存款僅剩124元。
多名儲戶定期存款被要求辦理U盾
王麗告訴記者,發現存款“失蹤”後,她立刻被建南支行的員工帶到了營業部2樓的接待室,“他們行長拿出了一年前我辦理存款時的複印件,説你看看上面的簽字是你的不?你再看看上面的U盾號碼,和你手中的U盾號碼一致不?”王麗説,至此她才知道,自己手持的U盾的號碼與存單上的U盾號碼不一致。
“這怎麼可能呢?U盾我從銀行櫃員手中拿到後,一直都是自己保管。”王麗稱,不僅自己從來沒用過,U盾也從來沒讓其他人看過。“銀行櫃員出的單子,讓我簽字,我出於對銀行的信任就在上面簽字了,要不是他們行長説上面有U盾號,我到現在都不知道U盾還有編號,更不要説簽字前一一核對了。”王麗稱。
和王麗的遭遇幾乎一樣,從2014年3月開始,市民田某、韓某、蔣某也都是在得到年息10%的高息承諾後,才來到建南支行存款。據這些儲戶介紹,田某存款606.5萬元,韓某和蔣某分別存款100萬元。
“我當時也説不要U盾。”韓某稱,發現存款“失蹤”後,他同樣被建南支行的員工告知,他手中的U盾是假的。
據一名儲戶介紹,當時她並不想辦理U盾,而且營業員稱辦理U盾需要收取費用,她提出能否免費辦理,工商銀行客戶經理帶領她來到另外一個窗口後,該窗口營業員為她免費辦理了U盾。
蔣某和韓某也向記者表示,他們從未向外人透露過相關密碼。“我的U盾從銀行拿回家後,都沒有開過封,怎麼會成了假的?”韓某稱,為他們辦理存款業務的均是建南支行客戶經理范某。
賈某是多名工商銀行存款人的“中間人”,她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由於聽信了朋友的蠱惑,她向多名親朋好友推薦了這項業務,致使多名親戚、朋友存款“失蹤”。
據賈某介紹,她當時聽朋友介紹工商銀行這項業務時,先後帶領十幾名儲戶到工商銀行石家莊九里庭院、車站街、東風路、建南等營業網點辦理此項業務,但有的網點因為某些原因沒有成功辦理。
讓這些儲戶感到最不能理解的是,即使手中的U盾是假的,但是網銀密碼和U盾密碼他們從未告訴任何人,存款是如何轉走的呢?是不是工商銀行的網銀系統不安全呢?
律師稱工商銀行應承擔相應責任
18日上午,對於眾多儲戶的懷疑,中新網記者來到了工商銀行石家莊建南支行。自稱是建南支行網點負責人的馮先生告訴中新網記者,為王麗等儲戶辦理存款業務的范某是該行正式職工,但是她暫時不在銀行,有關情況可諮詢中國工商銀行石家莊市分行,詳情他不便透露。
當日下午,記者來到中國工商銀行石家莊分行,該行辦公室主任孫石峰告訴記者,高息攬儲是違規行為,受到人民銀行及銀監會的監管,中國工商銀行石家莊分行下屬支行從未有過高息攬儲的行為。事情發生後,分行下屬各支行已經就此事報警,銀行內部也對范某做過調查,並讓其暫時回避。
孫石峰告訴記者,截至目前,有多少儲戶存款“失蹤”?涉及多少錢?石家莊分行尚未統計,但已就所知部分報警。
儲戶余兵稱,他曾經向石家莊市公安局長安分局河東刑警中隊報案。18日下午,石家莊市公安局長安分局向記者證實,關於儲戶余兵在工商銀行300萬存款“失蹤”一事,該局已經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調查中。
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向中新網記者表示,經過調查,余兵300萬存款失蹤一事中的存款業務介紹人孫某並非該公司工作人員,而是其他保險公司工作人員,此事與該公司無關。
針對石家莊工商銀行多名儲戶存款“消失”一事,河北三和時代律師事務所律師齊勝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表示,如果這些儲戶所述無誤,工商銀行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齊勝稱,第一、儲戶在工商銀行辦理定期存款業務後,儲戶與工商銀行之間形成了一種儲蓄合同的法律關係。工商銀行作為儲戶存款的保管機構,對存款的安全有法定的監管義務。第二、根據儲戶陳述,工商銀行大堂經理或者銀行其他工作人員,指導儲戶辦理網銀,封存U盾、銀行卡等物品,甚至充當金融“掮客”。作為銀行的工作人員,他們的行為是代表銀行的職務行為。銀行工作人員可能會存在盜竊、詐騙的行為,銀行不能因為工作人員個人的行為推脫其應承擔的民事責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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