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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副行長:鼓勵多機構多業態微型金融組織發展

  • 發佈時間:2015-05-18 15:59: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北京5月18日電 (記者 魏晞)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18日在此間表示,將按照適度、分類監管的原則,鼓勵多種機構、多種業態的微型金融組織發展。

  當天,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與世界銀行集團成員機構國際金融公司(IFC)在北京共同舉辦微型金融國際研討會。

  潘功勝表示,中國高度重視微型金融、普惠金融的發展。多年來,在改善小微企業、“三農”等微型金融服務方面,出臺了大量政策,實踐中也有諸多創新,取得了明顯成效。

  但他同時提醒,中國微型金融的發展仍面臨諸多挑戰,需要在厘清認識、完善政策、健全基礎設施的同時,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負面清單和擴大服務業開放的要求,按照適度、分類監管的原則,鼓勵多種機構、多種業態的微型金融組織發展,實現監管方式從“嚴準入+松監管+無退出”,向“公平準入+適度監管+市場化退出”的轉變,進一步釋放微型金融的供給潛力。

  國際金融公司執行副總裁兼首席執行官蔡金勇在論壇上表示,廣泛的金融服務獲取途徑是消除貧困和共用繁榮的關鍵,使企業家們可以擴展業務、創造工作崗位從而為經濟增長作出貢獻。國際金融公司將與中國人民銀行等合作夥伴一起,為中國的農村家庭和小微企業拓寬金融服務渠道,幫助他們改善生活並減緩風險。

  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的核心理念,都是強調通過完善金融基礎設施、發展小微金融組織等途徑,以可負擔的成本,向欠發達地區和社會低收入人群提供價格合理、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務。微型金融迅速發展的同時,圍繞社會責任和商業可持續性、政策支援和市場配置資源、嚴格監管還是彈性監管等方面的爭論也從未停止。特別是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以來,一些國家又出現了區域性的小額信貸危機,更是引發了對微型金融發展和監管模式的深入思考。

  此次論壇上,與會國際專家分享了發達國家和新興市場關於非存款類放貸人(NDTLs)監管的國際範例和教訓並認為,完善的監管環境、適當的激勵措施以及健全的金融基礎設施,有助於中國微型金融的發展和普惠金融的深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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