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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7日 星期二

網際網路金融監管要適度

  • 發佈時間:2014-12-06 10:42:18  來源:中國網財經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朋浩

  中國網財經12月6日訊(記者 常實)“網際網路金融監管規則有創新監管、適度監管、協同監管和分類監管”,銀監會創新監管部主任王岩岫在出席網際網路金融創新與監管行業峰會時表示。

  王岩岫表示,創新監管就是針對網際網路金融的特點,監管體系要發展創新,在網際網路金融大融合的環境下加強對新的環境下的網際網路化和資訊化監管手段的探索。打造各類資訊監管分析,打造各類線上的監管工具和專業化的監測系統。第二明確統一的監管標準,按照業務實質、功能監管和行為監管的原則,同質同類的業務應當遵循同類的監管規範,不應因為機構的形態有所不同。第三培育多層次的監管體系,做好跨部委的橫向監管協調。強化全國與區域的縱向監管連動,引入審計評估等市場化的專業化的評估體系,發揮好自律組織的作用。我們看到也有一些自律組織的朋友出來,培養多層次的監管體系就是我們要引入一致性、可比性、簡單性的原則。做同類的業務必須有一致的標準。同時,我們要避免出現監管空白和重復監管,這樣會導致監管套利。

  第二,適度監管。“從我國的發展時間來看,網際網路金融的許多模式和産品是發達國家沒有的,大家都是從事網際網路金融,也有網貸P2P,我們知道美國、英國的P2P發展十幾年,這些規模佔主流資産還是比較低的,也就千分之一,發展速度遠沒有我們國家快。第二我剛説的一些新的業態,包括P2P,一些基本的概念,我們國家的P2P和國外的P2P已經有了完全不同的業務模式和發展的渠道。第三就P2P來説,我們國家如果認為這是一個新業態,還沒有經過經濟週期的考驗,特別網際網路金融是涉眾的,關係到很多投資者的利益,它還是一個新的業態,沒有經歷過經濟週期的考驗。在我國發展這麼快,也反映出我國在網際網路金融創新,無論從監管者和政府都保持著一個寬鬆包容的態度。同時,我們也在審慎的觀察。”,王岩岫表示。

  王岩岫希望光大網際網路金融的從業者要珍惜目前良好的環境,堅持從風險防控的目的出發,以公眾的合法利益保障出發,明確風險,堅守底線,不碰高壓線,做到守法合規,立足長遠,夯實基礎,不要急功近利,不要監管套利,以負責任的態度發展網際網路金融。

  第三,分類監管。王岩岫解釋道,“對不同的網際網路金融業態依據其複雜性、涉眾性、金融關聯性等方面實行差異化的監管,對於潛在風險大、影響比較廣的這種網際網路金融企業,承受的監管壓力和監管成本應當提高。對金額規模大,涉及群體眾多,有系統性影響的業務,應當與正規的金融體系管理實施統一的標準和強度。對於提供小微金額,特定人群和人數有限的網際網路金融服務應當注意發揮和自律規則和市場競爭的作用,避免賦予過高的監管成本”。

  最後是協同監管。網際網路金融具有跨行業,跨地域,跨時空的無邊界特點,網際網路運作的金融服務業增加了交易的瞬間性。“我們知道網際網路的優勢在於它的大數據處理,它的快捷高效,在於它通過我們的電腦和手機提供貼身服務。當然,它也有它的缺點,缺點在於什麼?非物理性,還有資金轉移比較快。另外,我們認為網際網路金融的技術性比較強,使我們的金融消費者和網際網路的平臺、企業處於一種不對等的地位。”因此,網際網路金融監管首先要關注金融行為的本質,對於存款、貸款、匯款、代理銷售金融業務等方面不應因為網際網路環境的變化而改變,應遵循現有的法律法規,個個環節的經營主體應當承擔風險責任。在此基礎上,不同行業的監管部門要加強合作,提供風險的反應效率,按照網際網路運作的特點,實行監管的無縫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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