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追查股市“虛假資訊”的源頭
- 發佈時間:2015-05-18 08:17:33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相關部門的監管,不應以“民不告官不理”為依憑,而應以事實為判準、以法律法規為準繩,對任何市場傳出的有可能對股價造成波動的傳聞,均應在第一時間調查處理。
“證監會對公募基金投資創業板進行調查和窗口指導”等資訊都被證實為假消息後,據新華社報道,這段時間有關“黃光裕將提前出獄”的傳聞,也被監獄、法院雙雙否認,“(黃光裕)沒有申報減刑、假釋。”
此傳聞雖最終被證偽,但受此影響,在過去一段時間裏,國美電器(H股)股價已飆升一倍,關聯A股上市公司中關村的股價亦大漲近50%。而在這一虛假消息的釋放和傳播過程中,毫無疑問,最大的受益者是大股東和相關機構投資者。
事實上,在中國股市,類似的謠言可謂目不暇接,其更在新媒體時代的微網志、微信助推下,能夠快速擴散到廣大投資者。這種現象的背後,不排除有人在炮製虛假消息操縱市場,牟取利益。
當然,在本輪牛市尚未終結時,大多數投資者對上述虛假消息是不會憤怒的,因為畢竟做空者是極少數,故而,對虛假消息的釋放和傳播所導致的短期股價拉升,相當一部分投資者甚至是樂見其成的。
但是,相關部門的監管,本就不應以“民不告官不理”為依憑,而應以事實為判準、以法律法規為準繩,對任何市場傳出的有可能對股價造成波動的傳聞,均應在第一時間主動核實並公佈,對涉嫌幕後操縱虛假資訊以漁利的相關大股東和機構,則更應從嚴從速查處。
“民不告官不理”不是監管不力的理由,這是因為,如果任由虛假資訊滿天飛,那麼在本輪牛市進入拐點之時,我們必將會發現,無數其時僥倖的中小投資者,最終將損失慘重——相比大股東和機構投資者,中小投資者無論是資訊優勢、還是操盤技巧均不具有優勢。而一旦將對虛假資訊的嚴查延拓至那個時候,監管部門的公信力會大打折扣。
其次,核查成本過高不是監管不力的理由。監管部門沒有必要將對虛假資訊的整治不力,諉之於新媒體時代的資訊擴散源過多,從而導致嚴格核查成本過高。但是,“核查成本過高”從來就不應成為監管不力的理由,更何況,基於cookies移動互聯網的行為分析技術,相對低成本地追蹤虛假資訊的擴散源,事實並非不可以做到。
誠然,我們應該承認,在啟動“2015證監法網專項執法行動”以來,相比既往,監管部門今年相對加大了對虛假消息的查處數量。但是,儘管如此,相比虛假消息的事實傳播量,不幸“中槍口”的仍為極少數,更何況,在部分虛假消息被查處後,虛假消息滿天飛的亂象仍然持續,且呈愈演愈烈之勢。
其實,相比針對虛假資訊的查處數量,很顯然,查處密度和查處力度更為重要。之於當下A股市場虛假資訊滿天飛而言,如果沒有監管部門更為主動、覆蓋面更廣的查處,這種亂象不止的局面是難以得到扭轉的。這需要監管部門一經查實後立馬祭出的嚴厲處罰,無數虛假資訊製造者或惡意推波助瀾者,在違法收益過高、違法成本過低的推動下,亦不可能會自願收手的。
□楊國英(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