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應設 “競爭性做市商制度”
- 發佈時間:2015-05-15 01:00:19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創業板的問題自始至終都是“流動性問題”,即因為流動性過差,導致價格漲上去就下不來,而跌下去就上不了,以致市場總體“漲無度、跌亦無度”。
為什麼這樣説?我們首先必須理解市場流動性與資本定價的關係。對股市而言,流動性指的是單一價位所能承載的交易量。理論上講,每一個價位上能夠承載的交易量越大,流動性越好。比如,當今中國股市上的銀行股,單一價位上所能承載的交易量一般都有幾十萬、甚至幾百萬股,它的流動性當然就要遠遠好于那些單一價位上只有幾千、幾百股的股票。更重要的是,流動性越好,資本定價越準確也越穩定。
儘管市場流動性好壞是個相對概念,但畢竟是“單一價位所能承載的交易量越小,流動性越差”。明白了這個問題,我們是不是可以認定中國股市創業板的流動性很差?當然可以。所以,作為市場建設者,證監會必須考慮:如何解決創業板市場股票單一價位交易量承載力嚴重不足的問題,也就是流動性嚴重不足的問題。
理論上講,為什麼流動性優劣影響股票定價?因為,流動性差意味著理性投資——市場一般認為資金量越大持股越多的投資者越理性,尤其是機構投資者想買的股票買不到,想賣的股票賣不出。因此,逼迫它們只能採取“震倉洗籌、拉高出貨”的辦法實現足量的買入或賣出。
我估計,現在,管理者試圖通過創業板上市公司快速長大以解決流動性不足的問題,但是風險很大。第一,畢竟存在數以年計的“小盤期”,這足以構成巨大的市場流動性風險;第二,鋻於“震倉洗籌、拉高出貨”是市場機構投資者的普遍行為,管理者很難界定市場操縱是否違規;第三,現在市場的無度上漲,會導致未來的無度下跌,對投資者構成嚴重殺傷。我認為,市場建設者必須首先尊重科學、尊重市場規律,不要“總是等到考試以後才知道該念的書都沒有念”。
我依然建議在創業板設立“競爭性做市商交易制度”,進一步建議“把競爭性做市商交易制度與轉板制度結合起來”。現在,創業板市場沒有建立“競爭性做市商交易制度”或許是管理者考慮到“中國證券商自身的實力和數量有限”的問題,但沒關係,只要把“競爭性做市商交易制度與轉板制度結合起來”——即創業板時期執行競爭性做市商交易制度,而等到公司長大了,轉板到主機板市場後,執行自由撮合交易制度,這樣是不是可以解決問題?
另外,由證監會(最好是交易所)制定規則,並依據證券商做市需求,是不是可以允許證券商發行“一定數量的、私募性質的做市基金”?這樣的話,第一,可以鼓勵大量挖掘創新企業的證券商,並強化它做市的實力,解決其自有資金不足的問題;第二,為創業板市場注入更多的理性投資者,有利於更多的機構投資者參與市場;第三,理論上解決了市場流動性不足的問題,鼓勵更多的機構投資者投資創業板市場,使市場定價更加趨於合理;第四,管理者對市場違規行為的監管更加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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