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兩家企業上了稅收“黑名單”
- 發佈時間:2015-05-14 07:29:51 來源:大眾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 劉磊 通訊員 江潤東 報道
本報淄博訊 今年起,淄博市稅收“黑名單”當事人要接受21部門18項聯合懲戒,不僅無法出境,還禁乘飛機、軟臥動車,可以説是寸步難行。近日,記者從淄博市國稅局獲悉,目前,淄博市已查處2起重大涉稅違法案件並分別報送到稅務總局和省國稅局,納入“黑名單”進行懲戒。
據悉,這18項聯合懲戒措施主要包括,阻止出境、限制擔任相關職務、金融機構融資授信參考、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社會公佈、限制取得政府供應土地、強化檢驗檢疫監督管理、禁止參加政府採購活動、禁止適用海關認證企業管理、限制政府性資金支援等。
根據《關於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規定,從一季度起,地市級稅務機關要對“黑名單”企業及其當事人實行重點監控、從嚴管理。地市級稅務機關需及時向省稅務機關提供重大稅收違法案件資訊,省稅務機關按季度將“黑名單”資訊推送給省級相關部門或稅務總局實施聯合懲戒。同時,失信企業的納稅信用級別將被直接判為D級,並通過工商部門向社會公佈企業信用資訊。
據了解,淄博兩家企業分別因少交稅款189萬餘元和1194萬餘元列入“黑名單”。“此次對重大違法案件當事人實施的懲戒力度前所未有!”淄博市國稅局副局長聞其和表示,納稅人一旦被列入“黑名單”,需要自公佈之日起滿2年才能從公佈欄撤出,大大增加了違法成本,對稅收違法行為將産生嚴厲的警示和震懾作用。今後淄博市國稅局將繼續按季度公佈和上報涉稅違法案件資訊,社會各界可通過淄博國稅門戶網站、官方微網志微信了解具體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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