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官員檔案造假成本太高
- 發佈時間:2015-05-13 08:32:31 來源:中國民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檔案記錄了一個人的主要工作、生活經歷,能夠極大地反映出一個人的綜合素質。近年來,在檔案中修改年齡、增刪履歷,將背景材料整體“洗白”,成為一些地方幹部人事管理的“潛規則”。
專家認為,要改變人事檔案的“黑箱”化管理模式,需要提高幹部基本資訊的公開化程度,為社會監督創造條件,同時加大對造假行為的處罰力度。新加坡、紐西蘭等國的做法或可提供一些借鑒。
紐西蘭:一舉一動“曬”在陽光下
在自嘲有“政治潔癖”的紐西蘭,檔案資訊透明公開受到嚴格的法律保護,政府的一舉一動都“曬”在陽光下。
經過多年的實踐和修訂,《紐西蘭官方資訊法案》已經成為公民要求政務公開、資訊透明的最堅實保證。這部法案最重要的原則是:“除出於特定原因需要保護的資訊外,所有資訊都必須公開。”法案要求任何政府部門在收到公民查詢資訊的要求時,按照這條原則執行。
按照法案規定,公民向政府部門提交資訊公開申請,政府組織必須在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提供資訊的決定。同時,法案明確表示,20個工作日是最長時限,實際工作應越快越好。根據法案,有些資訊會被拒絕答覆,有些則要收取一定的費用。一旦政府部門無法在20個工作日作出決定,申請者有權向政府監察專員投訴。如果政府部門決定不公開相關資訊,還需要向申請者明確理由。政府部門之間可以互通一定範圍內的有關資訊。
在這種嚴格的法律規定下,政府官員一旦存在檔案造假、隱瞞資訊或違反規定的情況,公眾和媒體可以很容易地從官方獲得相關資訊,讓想要“鑽空子”的官員無處藏身。
新加坡:學歷造假,想都不敢想
新加坡的嚴法嚴罰,顯然是讓蠢蠢欲動的投機分子止步不前的最大約束力。
其實,在新加坡,要想造假並不難。新加坡隆道研究院總裁、新加坡原駐滬領事許振義告訴記者,事實上,新加坡的政府辦事大多是基於一種相互信任的原則。為了提高效率,新加坡政府的工作流程已經非常簡化,而“簡化的前提則是誠信”。
“比如你去政府部門辦事,很多時候會發現,政府部門讓你提交的文件幾乎是基於一個無條件信任的前提,政府假定你的材料是真實的,而它並沒有立刻去審核。”許振義説。不過,他也指出,之所以能夠做到這樣,是因為新加坡在法律上對於誠信欠缺的行為給予極為嚴厲的懲罰。
就以新加坡的小學報名為例。同中國一樣,新加坡也有“學區房”的概念。不過,在新加坡,政府允許租房的家庭也作為學區房進入考量。也就是説,只要你住在這個學區裏,不管是購置的還是租住的房産,都被納入到該學校的入學範圍。因此,有“聰明”的家長就會採用技術手段,在孩子入學之前,到某一名校的學區內“假租”幾個月或者半年,等到小孩成功入學後再搬回原住所。
而這種情況,在新加坡一旦被發現,就會冠以“虛假文件”的刑事罪名被控上法庭,肇事者也將面臨牢獄之災。
許振義説,在新加坡,只要涉及“虛假文件”,就一定是刑事罪名。例如,在路邊停車時,司機用一張用過的停車券冒充新券這樣社會影響很小的行為,也必須上庭接受判決。冒著分分鐘名譽掃地甚至鋃鐺入獄的風險,自我約束甚高的官員斷不敢作出類似偽造學歷的行為。(原載《國際先驅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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