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基辛格“秩序”至上説起
- 發佈時間:2015-05-12 16:29:57 來源:今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最近,用新思維推動全球治理變革的話題熱了起來。美國著名的政治家、外交家基辛格博士有新著《世界秩序》,他對美國十分自豪地“通過傳播民主原則首先和平”的理念提出了質疑。從1991年到現在的24年十分具有戲劇性,9·11事件、美國兩場打不贏的反恐戰爭、金融危機以及伊斯蘭國的出現使他看到,美國一貫堅信“民主和自由市場的傳播會自動創建一個公正、和平和包容的世界”並沒有成為事實。他曾經説:“如果一種選擇是正義和無序,另一種選擇是秩序和非正義,我始終都會選擇後者。”看來是“秩序”至上,甚至超越了“正義”的價值。這種痛心疾首的感覺和判斷是令人深思的。
其實對“秩序”一詞人們並不生疏,人類群體生活事實和實踐使人們深刻體會到秩序對社會的重要意義。問題是今天世界秩序發生的混亂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某些西方國家一手造成的。他們為了推行以個人主義為基本倫理的價值觀和多黨議會制式的民主,以反恐為藉口,或直接派軍隊入侵某個國家,或在某些國家策劃“顏色革命”,結果使那些國家戰火連綿、動亂不止、無序混亂、民不聊生,百姓深受其苦、深得其害。然而,西方人的理想並沒有實現,已經發生的事情使他們從狂歡落到沮喪,做出了寧可犧牲正義也要維護秩序的判斷。然而不正是西方人用他們的“正義”破壞了世界的“秩序”嗎?其實,“秩序”的本身就是一種人類社會生活需要的“正義”。從這樣的認識出發,還有“正義”與“秩序”之間的“非此即彼”的選擇嗎?
這裡我們不是討論哲學話題,也不是僅僅關注世界,而是首先要認真思考如何把中國自己的事情辦好,思考“秩序”對中國發展、變革和我們安居樂業的現實意義。當前我們處在改革的深水區,越是要變革創新,越要維護秩序和穩定。
一個社會要有秩序必須有規則,用規則進行社會控制,維護秩序。自古以來人類嘗試用各種辦法形成規則,從初民社會的“習俗”到現代社會的“道德”、“法律”,演變了社會生活規則由原始到現代,由抽象到具體,由非強制性到強制性的過程。道德和法律逐漸演變為控制社會,形成社會秩序的兩種主要手段。
道德是精神層面的,是對人思想行為是與非、善與惡、美與醜、正義與非正義、正當與不正當等共識和評判的標準,它通過影響和約束人們的思想來産生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和秩序。法律是行為層面的,是經由國家制定,具有“權威性”、“強制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的規章制度。這裡所謂“公正性”是指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視同仁,不因人而異。所謂“可操作性”是説它不是抽象的,而是具體的,依證據可對違法者實施教育、威懾和懲戒。現代社會是法治社會,建設法治國家,依法治國,以德相輔是我們堅定不移的目標。今天,我們要像愛護自己的眼睛那樣愛護秩序,自覺遵守秩序。實踐證明,中國的發展需要秩序,中國的變革需要秩序,中國人的安居樂業更需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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