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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負責人薪酬將公開 含薪酬水準福利性收入等

  • 發佈時間:2014-11-25 08:26:27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馬巾坷

  記者日前從權威人士處獲悉,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改革方案已經基本落地並將於2015年1月正式實施。除了央企負責人薪酬調整外,國家將建立薪酬資訊公開制度,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水準、福利性收入等薪酬資訊,無論上市公司還是非上市公司負責人都必須參照上市公司資訊披露並向社會公開。

  進展

  改革方案基本落地

  記者獲悉,由人社部、國資委、財政部等部門共同研究制定的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基本“落地”。

  央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將於2015年1月開始實施,首批涉及72家央企,具體調整範圍包括由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責任並由組織部門任命負責人的53家央企,如中石油、中石化、中國移動等,以及其他金融、鐵路等19家央企。央企負責人的薪酬結構將調整為基本年薪+績效年薪+任期激勵收入三部分。其中,央企負責人基本年薪將按照上年度央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倍確定;績效年薪根據考核結果,不超過央企負責人基本年薪的2倍;任期激勵則不超過央企負責人任期內年薪總水準的30%。

  據悉,目前央企主要負責人與職工薪酬差距在12倍左右。其中,國資委監管央企高管平均年薪在60萬到70萬元,非國資委監管金融類央企高管薪酬則普遍在百萬元以上。

  焦點

  沒有回避隱性收入

  據知情人士透露,建立規範的福利性薪酬制度和監督管理機制將成為下一步薪酬改革的重要內容,國家將不允許中央企業負責人在企業領取其他福利性貨幣收入,負責人在下屬全資、控股、參股企業兼職或者在本企業外的其他單位兼職的,也不得在兼職企業領取工資、獎金等報酬。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副會長李錦表示,和2009年的央企負責人薪酬改革相比,此次改革開始觸及政企分開這個根本,特別是這次改革沒有回避最為核心的隱性收入問題,可以看出改革的決心和力度。

  分析

  全面公開還需時間

  國資研究專家祝波善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在央企負責人薪酬改革的大背景下,建立公開制度接受社會監督其實也是趨勢,這一做法對薪酬改革的推進有倒逼的力量,也有助於同行業央企間的良性競爭。

  在祝波善看來,首批72家央企負責人薪酬改革執行到位是未來薪酬公開的前提,但由於不同行業央企的薪酬機制很難確定,央企考核辦法也需隨之調整,央企負責人薪酬公開還需要一段時間。國資委有關人士透露,隨著公開機制的建立,若未來相關央企負責人違反規定自定薪酬享受福利性待遇,也將會依照有關規定接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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