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麼來保護你,我的出境遊?
- 發佈時間:2015-05-08 01:30:48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今年以來,國人出境遊安全事故頻發,引發輿論廣泛關注。我國已成為世界第一大出境旅遊消費國,但相關的安全保障體系還不完善,存在法律意識薄弱、自我保護意識不強、維權難等“短板”,建議加快編織多方協作的“安全保障網”,加強國人出境遊的安全教育,盡最大可能降低公民赴境外旅遊的人身和財産風險。
出境遊安全事故頻發
今年以來,國人出境遊安全事故頻發,僅是3月份便發生多起: 一對來自中國的年輕夫婦在美國騎自行車旅遊,不幸在加州死亡谷附近遭駕車人撞成重傷,醫院為這對沒有現金和保險的夫妻進行了免費救治,醫藥費超過百萬美元。雖脫離了生命危險,可肇事者是無業遊民,只有基本保險,而兩名受害人需要復健,一時無法回國。
一名中國女子在馬爾地夫浮潛時不幸溺水,同伴急忙前去救援,結果雙雙身亡。溺亡的妹妹21歲,姐姐28歲,兩人遇難時並沒有穿救生衣。
陜西國際旅行社組織的赴泰國普吉、斯米蘭雙飛六日遊17人旅遊團在由普吉島前往斯米蘭途中,由於旅遊車失控,車輛掉入深崖,造成3人死亡、14人受傷。
國人出境遊安全問題引發人們高度關注。在百度輸入關鍵詞“出境遊 安全”,顯示一個月內新增網頁236萬條,在新浪微網志輸入該關鍵詞,可搜索到相關網帖11.5萬條。《誰能給火熱的出境遊帶上一頂“安全帽”?》《旅遊“維權”何時不再現“龍虎鬥”?》等評論被廣泛轉載。
網民“趙震JAMES”表示,作為一個長年參加這類野外騎行的夫婦,而且長期在海外騎行,他們為何不為自己購買數額較大的意外傷害保險?這種行為基本上相當於長期開快車還不係安全帶,出了事故只能甘苦自知了。
中國駐馬爾地夫大使館領事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類似溺水的事故不是第一次發生,幾乎每年都有10多名中國遊客在馬爾地夫遊玩時溺亡,但是幾乎沒有獲得過賠償。
網民“張新萃”説,出境旅遊本是好事,説明國內居民整體消費水準和旅遊需求都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讓本來放鬆身心、休閒度假的時光變成了一種安全隱患,恐怕就得不償失了。
存在諸多安全盲點
據統計,2014年,中國內地出境旅遊的遊客超過1億人次,已成為世界第一大出境旅遊消費國。中國遊客也是全球旅遊最大消費群體,2013年的消費額達1290億美元,超過了美國和德國。
網民認為,由於中國出境遊市場巨大,且該市場增長的速度快,預計將有越來越多的境外安全事故牽涉到中國人。由於導致國人在海外旅遊時遭受安全威脅常常是一些在國內不常見的因素,保障我遊客境外安全的壓力增加,還存在諸多難點和盲點。
華東師範大學旅遊係教授樓嘉軍分析認為,由於出境遊是改革開放後近十多年來的新事物,對於出境經驗較少、法律意識相對不足的中國遊客而言,可能遭遇的風險進一步放大,同時也增加了政府和旅遊企業維護公民海外權益的難度。
有網民指出,出境旅遊最好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但很多國人尚未重視這點,一些旅行社的度假旅遊項目在設計上也不安全,遊客在坐了一整晚飛機後立即被安排長途駕駛。
新浪網刊文稱,出境遊不斷升溫,如果消費者購物買了假貨、贗品或者遭遇其他的意外事件,行程不但可能會受到耽擱,甚至有時還會出現傷亡事故。該如何維權,很多旅遊消費者並不清楚,而且“出境遊”維權相較“國內遊”更為複雜、困難。網友“麥麥嘜嘜”説,出境遊想維權,語言問題是一大障礙。有時溝通實在困難,只能選擇放棄投訴。
有輿論認為,儘管我國出境人口購買保險的需求強烈,但是單筆消費金額不高,每人平均不到50元人民幣,不足西方發達國家每人平均消費的十分之一,也達不入境澳臺地區每人平均消費的四分之一。目前國內提供的境外遊保險服務遠遠滿足不了各類人士日益多元的需求,市場上的旅遊保險産品太粗放,保障體系和理賠體系同質化嚴重,開發細分市場客戶需求的保險産品是當務之急。
構建出境遊安全網刻不容緩
網民認為,隨著我國出境遊進入“億人次”時代,加快建立我國出境旅遊安全保障體系刻不容緩。要形成個人、企業、非政府組織、政府協同合作的中國海外公民緊急救援體系,在與國際救援中心對接同時,還要通過商業保險形成商業緊急救援機制。
網易等媒體刊文稱,根據旅遊法,我國出境旅遊者陷於困境時,有權請求我國駐當地機構給予協助和保護。境外公民是我國領事保護制度的保護對象,我國目前有260多個駐外使領館是保護主體。中國政府應確保其使領館工作人員能夠應對中國公民在海外日益增多的情況。
部分輿論認為,為保障公民海外旅遊安全,需要政府和駐外機構等多方聯動,既做好事先防範,更要強調事後救濟。可以通過修訂相關法律法規,明確旅行社、國外駐外機構、中資境外機構、遊客等的責任與義務。
網民“忠誠”認為,應建立國家與國家間的應急救援協同機制。一旦出現緊急事故,第一時間確認乘客名單、救援方案、高效協同,努力做到最快最有效的救援,把損害降到最小。
中國旅遊研究院院長戴斌説,我國遊客對價格、景點等十分關注,往往忽視安全問題,不善於主動採取保護措施。旅行社責任保險承保責任是有限的,天災、戰爭及旅遊者自身原因造成事故不在賠償範圍之內。政府應加大宣傳,我國旅遊者要學會主動購買保險。
有網民認為,在加強旅遊安全合作跨國磋商的同時,應加大我國新頒布的《旅遊法》普法力度,對旅遊行業、企業的普法和對全體公民的普法應當“兩手抓”。在全社會培育相關的法律意識,有助於切實降低公民赴外旅遊的人身財産風險,即使發生意外事故,也可依法將損失降至最低,盡一切可能維護公民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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