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縝密的執法破解轉基因食品標注亂象
- 發佈時間:2015-05-06 10:53:00 來源:光明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修訂後的《食品安全法》于近期通過並將在今年10月起實施。新法案中明確規定,轉基因食品必須“顯著標示”。然而近日有媒體進行市場調查發現,轉基因食品標注亂象重重:“轉基因”藏身小字堆難以發現、本無轉基因作物卻宣稱非轉基因、休閒食品幾乎不標“非轉基因”……
有關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一直是輿論爭議的話題。也正因為爭議,才越顯得資訊透明之可貴。因為很顯然,當一項公共議題存在爭議時,談議題色變固然不科學,但保障消費者對該項議題的知情權,既是底線,也有利於公眾對該議題保有理性的認知,從而為尋找共識提供空間。
轉基因食品生産企業與其在標識上和消費者“躲貓貓”,不如痛痛快快地現身,讓消費者一目了然。畢竟,就食品安全而言,産品資訊透明真實永遠是消弭疑惑的最關鍵一步。消費者有權知道自己吃的食物到底是什麼,企業也有責任將産品的真實資訊公之於眾。只有大多數人都擁有了知情權與選擇權,能看明白、吃明白,才是公眾接受轉基因食品的一個基本前提。
《食品安全法》規定轉基因食品必須“顯著標示”,這從法律層面明確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有利於廓清轉基因食品標注不清的亂象。但法律要與現實無縫對接,讓法治願景在現實中充分落地,首先就必須讓法律硬起來,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才不至於讓法律空轉。
正如不少業內人士指出的那樣,當前轉基因食品資訊標注在執行層面依然存在一些問題:一則,目前市場上含有轉基因成分的食品非常多,但我國目前5大類17種轉基因産品的強制標識目錄,明顯落後於當前的食品行業發展,許多産品並不在監管範圍內。二則,對於轉基因食用油來説,雖然消費者在終端購買時能夠看到轉基因的標識,但在用油環節如何監管仍然是空白。三則,目前,農業部、質檢總局等部門都有轉基因産品的標注管理要求,其轉机基因農作物標識歸農業部門管理,市場上轉基因作物加工食品歸食藥監部門監管,食品標識歸質檢部門管,産品廣告宣傳又歸工商部門管,轉基因食品標識到底該由哪個部門監管,也應該進一步明確。
不管是法律配套不夠完善導致監管出現漏洞,還是“九龍治水”格局致使監管主體模糊缺失,其實都在提醒我們,法律要真正具備效力,法治善意要真正惠及民眾,就必須在實踐中將執法縝密化。現在,有關轉基因標注的問題已被拆解得非常清晰。接下來,法律配套該完善的就完善,監管漏洞該堵住的就堵住,監管主體該明晰的就明晰。只有在轉基因標識問題上加大執法力度,確保法律威信,才能更好地回應公眾的疑問。作者:李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