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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規模藥改啟動 價格為何不會漲?

  • 發佈時間:2015-05-06 10:53:46  來源:東方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吳起龍

圖片説明:藥價仍會保持穩定

  中國藥品定價歷史上最大規模改革啟動,正式邁入市場化調控的新階段。

  昨日(5月5日),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聯合發出《關於印發推進藥品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下稱《通知》),宣佈自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絕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藥品實際交易價格主要由市場競爭形成。

  這意味著,全國範圍內,除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等極少數特殊藥品,仍暫時由國家發改委實行最高出廠價格和最高零售價格管理外,其餘藥品的政府定價全部取消,按照分類管理原則,通過不同的方式由市場形成價格。

  與此同時,《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公佈廢止藥品價格文件的通知》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強市場價格行為監管的通知》兩份配套文件隨即公佈。此前近20年內,國家發改委發佈的166份藥價改革文件旋即廢止。

  此次改革後藥價會否上漲?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會長于明德向記者明確表示:“藥價不會有大的波動,不會出現漲價。”

  不少接受記者採訪的業內專家也都認為,取消藥品政府定價後,政府部門對於藥價的綜合監督及多重約束機制,仍將使藥品價格保持穩定。

  藥價管制放開後,藥價是否會上漲是普通老百姓最關心的。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昨日在回答記者提問時明確表示:“取消藥品政府定價後,由於有招標採購機制的約束,醫院銷售的藥品價格會保持基本穩定,但不排除部分藥品價格因成本、市場供求變化等因素會有所變動。”

  該負責人還表示,新的醫保藥品支付標準對市場交易價格將發揮較強的引導作用,特別是加強醫保和招標採購政策銜接,將促進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主動降低採購價格。醫保藥品支付標準實行動態調整,經過幾輪調整後,就可以反映市場的真實情況,使藥品價格保持在合理水準。

  “藥價進入市場形成時代後,價格有波動是正常的,但不會有大幅波動。改革後,低價藥和婦兒用藥可能會稍有上漲;其他藥品在招標採購和談判定價政策的限制下,不會出現大幅上漲。”北京大學醫藥管理國際研究中心主任史錄文給出了這樣的判斷。

  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副會長牛正乾對記者表示:“過去20多年來,市場上絕大部分價格管制政策的取消,會使市場公平原則得到很大體現,有利於企業之間充分的市場競爭。”

  他告訴記者,此前的藥品差價率管制規定,藥品進入醫院要留出15%的順價加成,醫院為獲得更高的利潤往往更有動力銷售高價藥。改革後的方案取消了15%的限制,低價藥的利潤反而比貴价藥更有空間,醫院不再有那麼大的動力購買高價藥,降低了患者的用藥負擔。

  中國社科院經濟所副所長、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鵬也認為,政府此次放開藥價管制,不會導致藥價出現明顯降低或上漲。此外,競爭不充分的藥品未來也將面對藥品價格談判機制的約束。

  “即使部分藥品由於競爭狀況、原材料成本、市場供求等原因發生不合理價格上漲,也會被價格行為監管機制所控制。”中國藥科大學醫藥價格研究所所長常峰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

  天津藥業集團董事長李靜認為,制藥企業若想充分享受藥價改革的紅利,只能靠加強研發。“取消政府限價後,對於競爭充分的藥品,企業盈利空間會進一步壓縮;只有專利藥和獨家藥,企業才可能有更多議價空間。”

  政府轉型“監管者”

  公開數據顯示,2014年中國醫藥終端市場規模達到1.33萬億元,約合2150億美元——這一數字相當於全球藥品銷售的20%;以國內藥品市場規模增長速度15%測算,5年後,我國藥品銷售將接近全球藥品市場的40%。此次被放開管制的藥品數量約為2700種,佔據中國藥品市場23%的份額。

  因此,這份涉及3000余種藥品的價格改革文件,一度被坊間評論為改革“步伐最大”和“遠超預期”。

  隨著《通知》落地,發改委此前20年出臺的166份藥價管制文件旋即廢止,與之相關的單獨定價、優質優價、原研藥定價優惠等也正式被取消。

  從國際上看,在社會醫療保險體系相對成熟統一的國家和地區,不直接限制市場交易價格,通過強化醫保、採購和價格行為等綜合監管逐漸成為主流。

  昨日公佈的《通知》規定,藥價將依據不同品種分為五種管理辦法:醫保基金支付的藥品,由醫保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醫保藥品支付標準制定的程式、依據、方法等規則,探索建立通過制定醫保支付標準引導藥品價格合理形成的機制;專利藥品、獨家生産藥品,建立公開透明、多方參與的談判機制形成價格;醫保目錄外的血液製品、國家統一採購的預防免疫藥品、國家免費艾滋病抗病毒治療藥品和避孕藥具,通過招標採購或談判形成價格;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考慮到此類藥品目前實行嚴格的生産流通管制、臨床使用規範、價格和市場穩定,仍暫時實行最高出廠價格和最高零售價格管理;原來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其他藥品,仍由生産經營者依據生産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情況,自主制定價格。

  “其實通過醫保這個付費端口來調控藥價是國際上比較通用的方法,誰付費誰來協調控制價格是最合理的,醫保作為藥品採購方談判價格合情合理。”于明德表示。

  在昨日同時公佈的《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強市場價格行為監管的通知》中,發改委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立即組織開展為期半年的藥品價格專項檢查,重點在藥品生産經營企業、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血站、藥品集中採購平臺等單位中展開。

  此外,記者還獲悉,包括健全藥品價格監測體系,建立跨部門統一的藥品價格和市場交易資訊平臺,加快與醫療衛生、醫療保障、藥品監管等部門的資訊共用,完善藥品價格和交易數據採集報告制度,掌握藥品真實交易價格數據,以及藥品成本價格專項調查等工作也將同時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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