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産仲介回購凶宅”引發熱議:網查凶宅?不太靠譜
- 發佈時間:2015-04-30 15:08:00 來源:北京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某房産仲介回購凶宅”,最近,這條消息在微網志上引發關注。過去,在北京提到凶宅,“朝內81號”通常都會“躺槍”,但近年來,凶宅這個詞逐漸在二手房交易市場中嶄露頭角,甚至因為涉及凶宅問題,買賣雙方還發生過糾紛。
記者調查發現,其實,對於凶宅的定義,各界人士都有不同的答案,而且,至今也沒有任何一個明確的標準界定到底什麼樣的房子算凶宅。因此,對於那些打出網上就能查詢凶宅的宣傳噱頭,也就顯得很不靠譜兒。
揭秘
網查凶宅並不靠譜
目前,在北上廣這樣的大城市,已經有相關的網站或數據庫可以查詢到凶宅資訊,但這些網站並非出自官方,它們均來自於民間或者房産仲介。
如果認定凶宅的標準,是“非自然死亡”,消息來源渠道主要是新聞報道、鄰里議論、相關部門的資訊,那麼記者發現,這些數據其實並不完善,消息來源也值得考究。
在網上可以查詢到一個民間製作的凶宅數據庫。上面主要可以查到北上廣三地的凶宅,記者登錄後看到,數據庫界面十分簡陋,工作原理也只是個搜索工具,通過搜索關鍵詞,以搜尋相關的報道。
在以往的報道中,記者也曾接觸過一些發生刑事案件或意外的小區。將這些小區的名字錄入搜索欄,結果顯示為空白。可見數據庫的資訊量有限,搜索結果並不準確。
隨後,記者調查發現,這個數據庫是一個伺服器設在外地的個人備案網站,主辦單位名稱為個人姓名——“歐洪武”,而網站名稱填寫的是科普與旅遊,這個名稱看上去文不對題。
此後,記者又向某房産仲介了解他們的凶宅數據庫。工作人員介紹説,因為房屋發生非自然死亡的問題,可能會使購房合同産生糾紛,這也會給公司帶來直接損失。為了避免這個問題,非正常死亡才被納入了房源資訊。不過,他也坦承,內部數據庫採集的數據並不全面。
同時,他説,該數據庫僅公司內部掌握。“我們的資訊不對外公開,也不涉及觸犯隱私的問題,消息的來源有公開的報道,鄰里的反映,我們也會通過法務部向社區相關部門甚至警方了解情況。”
不過,房産仲介有權向公安機關了解這些資訊嗎?記者也向公安機關核實了這一情況。民警指出,作為公安部門,所針對的是案件,並不是房屋,關於案情,公安部門會對接直接利害關係人,而沒有權力和義務向其他個人和單位透露。
調查
什麼樣的房子算凶宅?
這件事導致該房屋在鄰里之間口碑不好,那麼,它是否為凶宅?再比如,某房屋發生非自然死亡時,事發地點處於該房屋違建區域,事發後違建被拆除,這間房屋又是否算凶宅?面對類似特殊案例,仲介的工作人員也無法判定,只説可能不算凶宅,但房價還是會受影響。
法律上是怎樣定義凶宅的?有律師認為,凶宅是一種任意解釋,法律上並沒有這方面的定義,它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但如果房屋在出售前,買賣雙方其中一方故意隱瞞了資訊,這種情況就要另當別論了。但它涉及的也只是交易雙方的誠信問題,與凶宅一詞本身無關。
“我們可以把凶宅排除在封建迷信之外,從心理學來講,這些發生過非自然死亡的房屋,會使人産生一種向下的情緒,甚至不利於心理健康。”心理諮詢師陸曉錚説,凶宅怎麼認定和個人的人生觀、性格、承受能力有著直接關係,是因人而異的,不應該有一個程式化的界定。
“回購凶宅”,那麼,首先需要搞清楚的是,究竟該怎樣定義凶宅?在採訪中記者發現,對於凶宅的認識,市民這個群體是最為模糊的。
“就是鬧鬼的房子唄!”“起碼得是死過人的房子吧?”類似的説法很多,一些人表示,凶宅是個挺主觀的説法,如果真的介意,恐怕樓門口發生過兇案,都會覺得樓裏“不乾淨”。住進所謂的凶宅會帶來哪些問題,很多人只是説會不吉利、晦氣等。
“房産仲介回購凶宅”的消息在網路上引發了熱議。不過,事實與網友評論有一定差距。實際上,仲介並非要買凶宅,而是做出一種承諾,即:通過仲介出售的房子是凶宅,則承諾收回房屋。
但記者也發現,仲介給凶宅下了定義,可是不完善的地方也有不少。按照該仲介的定義,凶宅,是指發生過非自然死亡的房屋,例如兇殺、煤氣中毒等。工作人員説,發生過非自然死亡的房屋,房價會受到影響,例如東直門外一房屋,原本售價為5.5萬1平方米,被認定發生過非自然死亡後,價格跳水,每平方米直降1萬元。
記者也將以往接觸過的案例向仲介詢問。比如,多年前北京一小區內,一位市民在家中死亡,經警方認定,該市民為自然死亡,但遺體很久才被發現,被發現時遺體已經腐爛
現狀
多數人會棄購凶宅
上周,記者在專業人士指導下,進行了一次問卷調查。為了保證調查的客觀性,記者準備了兩組問卷,其中,一份問卷為開放式問卷,問卷上沒有出現凶宅或非正常死亡的字眼,為的是不做心理暗示,不給人先入為主的印象。
問卷主要問題為,在北京購買或租住二手房,您會看中房屋的哪些因素?在受訪的100人中,提到房屋品質的佔到96人,房價因素佔到94人,地理位置周邊交通環境的91人,周邊醫院、學校、超市等設施的77人,房屋朝向的75人,房屋存在噪音污染或輻射等不利因素的67人,而關於房屋是否發生過非正常死亡或直呼“凶宅”的,只佔37人。
業內人士分析,由於問卷的開放性因素,所以,這個結果並不能代表“購房者很少在乎房屋是否為凶宅”。對於這種因素的前期忽略,恰是購房時屢屢發生不快,甚至糾紛的根本原因之一。
而在對另外100人的閉合式問卷中,記者將“凶宅”作為其中一個選項明確列出,結果顯示,在乎凶宅的人群比例大大提高,選此項的人多達88人。
在閉合問卷中還提及,如果得知即將選購的二手房可能是凶宅,該如何對待?其中,僅有少數人表示不在乎,約1/3的人提及房價削減,更多數人的答案還是選擇不要購買。 J168
馮晨清 製圖 H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