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違法立案數上升53.9%
- 發佈時間:2015-04-30 07:33:44 來源:新華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省環保廳昨天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今年元月一日實施新環保法以來全省環境執法情況:全省各地環保部門利用新法賦予的新手段,查處環境違法案件237起,其中限産停産95起、實施查封扣押61起、按日計罰25件(共處金額1444萬元)、行政拘留16起和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機關40起;立案處罰1647件、處罰總額8128.7萬元,立案數、處罰額分別同比上升53.9%、40%。
省環保廳同時還公佈了多起新法實施典型案例。
徐州市鴻順造紙有限公司偷排廢水行政拘留案。2月25日,徐州市銅山區環保局發現該企業埋設暗管將生産廢水直排蘇北堤河,採樣廢水COD濃度超標12.1倍、氨氮超標2.5倍、總磷超標1倍。環保局責令拆除暗管,罰款10萬元(已執行到位)。3月25日,銅山區公安局決定對鴻順公司副廠長王某行政拘留10日。
南通市通州區天運印染有限公司偷排廢水查封扣押和行政拘留案。1月20日,通州區環保局現場檢查發現該企業通過暗管將兩台定型機軋色生産廢水接入雨水管道直排通呂河,在河面形成長約100米的紅色污染帶,經採樣監測,COD濃度超標17.95倍。環保局責令立即拆除暗管,查封兩台涉案定型機,罰款6萬元。4月15日,通州區公安局決定對天運公司法人代表蔡某行政拘留10日。
江蘇申特鋼鐵有限公司廢氣超標按日計罰案。1月10日-12日,溧陽市環境監測站監測發現,申特鋼鐵多個排氣筒排放顆粒物濃度均超標。溧陽市環保局責令申特鋼鐵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並處罰款10萬元。2月2日,溧陽市環保局組織復查,發現部分排氣筒排放仍超標,隨即對企業實施“按日計罰”,罰款基數10萬元,計罰天數17天,罰款總額170萬元。
宿遷華毅鍍膜玻璃有限公司廢氣超標按日計罰、限制生産案。2月9日,宿遷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對華毅公司監督性監測時發現,企業3號線窯爐排放口二氧化硫超標0.6倍、氮氧化物超標4.9倍。宿遷市環保局對企業處以罰款10萬元,責令限制生産3個月。3月9日,復查發現仍超標,隨後作出“按日計罰”決定,罰款基數10萬元,計罰天數12天,罰款總額120萬元。
省環保廳法規處喬繼安表示,新環保法作為環保領域的基礎法,一些配套措施還需要在單項法律的修改中一併解決。(杭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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