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協發佈私募債備案管理自律規則
- 發佈時間:2015-04-30 06:07:17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曹力水報道:中國證券業協會日前發佈《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備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項目承接負面清單指引》(以下簡稱《指引》),並明確將負責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事後備案工作,以及對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項目承接負面清單進行管理。業內人士認為,這兩項制度的出臺,將進一步加大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市場化程度,降低企業發行成本,有利於提升市場活躍度。
《辦法》要求,擬在證券交易場所掛牌、轉讓的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承銷機構或自行銷售的發行人應當在每次發行完成後5個工作日內向中證協報送備案登記表。中證協對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備案實施自律管理,中證機構間報價系統股份有限公司具體承辦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備案工作。今後非公開發行方式的公司債券,將採取發行後備案制度。
《指引》以“負面清單”形式,對非公開發行債券項目的發行人範圍進行限制,明確了中證協為負面清單責任主體。根據規定,1年記憶體在虛假記載、遭遇監管處罰、損害公眾利益、融資平臺等共11類主體將被限制私募債發行,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産公司、典當行、非協會會員擔保公司及未滿足限定條件的小貸公司被納入負面清單。
私募債的發行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一個有效方法,不僅可以拓寬企業融資渠道,解決部分中小企業銀行貸款使用期限不匹配的問題,而且由於對發行人的凈資産和盈利能力的門檻較低,私募債還是一種比較接近市場化的公司債券。因此,從中小企業角度看,發行私募債是一種相對便捷、高效的融資方式。
自2012年私募債發行以來,市場參與熱情不是很高。在業內看來,《指引》通過設立“負面清單”,限制一些企業的私募債發行,讓投資者了解到內在風險,提升投資者研判能力,有助於恢復該市場的活力。
此外,為破解發行人發行成本較高、融資效率較低、流動性較差等問題,《辦法》優化了備案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