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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部借調亂象當治

  • 發佈時間:2015-04-29 06:07:07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報道,近年來一些地方對工作借調越來越隨意,借調人員越來越多,借調時間越來越長,借調形式花樣百齣,由此滋生出懶政、怠政等“機關病”,有的更暗藏腐敗。

  借調幹部,顧名思義,就是從各個單位臨時借到上級機關工作的幹部,對促進人才交流、提升基層人員業務能力具有積極意義。不過,不合規定地借調幹部,也會帶來諸多問題:一是導致懶政行為。一些單位正式人員在其位而不願謀其政,幹起事來只好伸手借人,於是出現“有編制的整天晃蕩,借調的人員總是忙暈”之類機關怪現狀。二是“曲線扶正”。由於公務員凡進必考的制約,一些“有來頭”的借調人員將此作為“特權就業”和當“準公務員”的捷徑。三是滋生腐敗。一些領導幹部看準下屬單位一些人員“追求進步”的要求,將“借調”搞成變相升遷,進而演變為斂財之道,有的被借的人是花了大錢、通過各種關係疏通之後才被“借調”的。

  筆者以為,必須完善和用好管理制度,把借調權關進制度的籠子裏。

  其一,要進一步加強對幹部人事制度的執行力。我國在幹部人事工作中推行“三定方案”已有很多年,但定人不定崗、定崗不定責、定責不問責等“機關病”仍時有發生。一旦遇到中心工作,難免手忙腳亂,借調幹部也就乘“虛”而入。

  其二,要推進機構編制管理科學化、規範化、法制化。嚴格編制管理,系統地清理違規借調人員,對確實需要保留的,應遵循相關規定,使其借得合理、科學、規範;確屬於“過度借調”的,應儘快調整歸位,並建立長效機制防止反彈。

  其三,要加強責任追究。進一步嚴肅人事調動紀律,完善對機關事業單位進人渠道的監督管理,使“凡進必考”成為一種鐵律,對那些企圖通過借調搞變相進人、甚至變相腐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嚴肅處理,防止借調過程中的種種權力腐敗隱患。唯有如此,才能夠徹底解決“借調”幹部中的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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