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加強海上休閒船舶管理
- 發佈時間:2015-04-27 05:53:19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親近大海,享受陽光、沙灘,參與海上休閒活動已成為越來越多遊客的選擇。預計隨著夏季的來臨,深圳東部海濱每天接待遊客將超過5萬人次,節假日高峰時可達30萬人次。
隨著海濱成為人們旅遊度假的熱門景點,海上休閒活動也越來越多,但由於缺乏相關管理規範,海上休閒船舶經營活動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具體表現為:缺乏合格碼頭及安全設施,遊客登離船和船舶自身安全難以保障;從業人員、遊客的海上安全意識薄弱,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船舶載客、未經培訓駕駛;活動區域缺乏統一規劃,點多面廣,經營分散,難以形成統一管理;安全主體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涉及安全管理部門多,各部門的協調聯動有待加強……
為加強海上休閒船舶管理,促進海洋旅遊産業穩健發展,深圳出臺了《深圳市海上休閒船舶運營安全管理辦法》,並於2014年12月1日開始實施。深圳海事局法規規範處處長吳木林告訴記者,該辦法適用於核定載客12人以下的休閒旅遊船舶和休閒漁業船舶,深圳從此有了專門針對休閒船舶的管理辦法。他表示,該辦法著重強化了經營人的安全生産責任和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管理職責,明確規定休閒船舶經營人承擔安全生産主體責任,要求建立安全生産臺賬,每月對船舶安全狀況進行檢查並建立檢查臺賬備查,為遊客購買相關責任保險,應當做好遊客上下船秩序管理等。
除了法制保障之外,為確保水上安全全覆蓋,“水下”和“水上”管理也要緊密結合。大鵬澳水上休閒活動現場監督機制,就是深圳海事局打造的水上休閒活動監管樣板。該機制將“水下”和“水上”緊密結合:一方面,對碼頭作業點、經營人、船舶、駕駛員檔案等涉及水上安全的各種因素開展差異化管理;另一方面,注重做好重點時段、重點水域、重點船舶、重點碼頭的現場監督工作,充分發揮海事行政執法和海事公安現場監督力量,建立各管理部門聯合檢查機制,確保水上休閒活動安全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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